安宁市2019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 工作分析报告
安宁市2019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
工作分析报告
安宁市人民政府、昆明市司法局:
2019年,安宁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中发〔2015〕36号)、《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云发〔2016〕32号)和《昆明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昆政办〔2019〕82号),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20日止,全市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共计受理并办结行政许可案件39138件;行政处罚案件88288件;行政强制案件3720件;行政征收案件177件。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2019年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法治环境。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和《昆明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昆明市2019年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下发了安宁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安宁市2019年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司发〔2019〕21号)”,我市市属29家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本部门涉民营企业的三类案卷的自评自查工作。7月16日至19日,由市司法局牵头组织,邀请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档案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共同组成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案件评查组 ,采取全封闭方式,对我市15家行政执法部门随机抽取的166件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统一评查。8月12日至16日,昆明市司法局随机抽取我市行政执法部门涉民营企业行政处罚案卷39件、行政许可案卷73件,共计112件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卷宗,参加昆明市集中抽查。行政执法案卷质量逐年上升。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
为进一步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制定下发了“安宁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的通知(安司发〔2019〕23号)”,对全市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机构)共3类执法主体资格进行清理审核工作。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对照机构改革后“三定”规定,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自查,经市司法局审核,并经市六届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正以市政府“关于确认安宁市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公告,向社会公开。
(三)采取过硬措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7月1日施行的《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以我市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文件(安依治执组〔2019〕1号)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昆明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7月4日,组织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分管领导和法制审核人员参加云南省司法厅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电视电话会议。 10月22日、23日,分两期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安宁市2019年度落实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开展了对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督查工作。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均设置了法制审核机构,明确了法制审核人员,落实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行政执法装备配置和使用等方面,均配置相关执法记录设备,落实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同时,各行政执法单位均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本部门权责清单、执法决定、执法制度等均按要求在网上进行公示。
(四)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轮训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提高我市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我市组织92名新办证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昆明市司法局举办的为期3天行政执法人员新办证培训班。于10月22日、23日,分两期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安宁市2019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轮训。对市属行政执法单位和街道办事处498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与案卷评查》;《推行落实“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程序、证据收集及运用》等内容的学习培训。并进行了学习测试,要求各位参训学员结合本次轮训学习和执法岗位,写一篇字数不少于300字的《公正文明执法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学习心得体会》,收到实效。
(五)改进方式方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一)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监督力度,严格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履行率100%;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100%,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二)健全完善“两法衔接”制度,制定下发《安宁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从案件移送、法律监督、协作配合、两法衔接共享平台建设等方面,推动安宁市 “两法衔接”向纵深推进。
(三)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办结我市太平街道册峨村委会邑里冲村民小组对安宁市政府颁发的编号为1005164《安宁县有偿出让集体荒山使用权证书》不服,向昆明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我市太平街道册峨村委会邑里冲村民小组对市政府颁发的编号为1005171《安宁县有偿出让集体荒山使用权证书》不服,向昆明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两案均被昆明市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办结陆春琼对安宁市政府于2019年8月14日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2019〕8号)不服向昆明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同时,代表安宁市人民政府依法受理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3件。
(四)不断健全完善仲裁工作机制,2018年以来安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先后在案件较大的温泉、草铺、和太平新城街道成立基层派驻仲裁庭,形成“仲裁院+派驻庭+街道调解中心”为基础的1+1+1联动工作格局,让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2019年1至12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562件,办结562件,办结率100%。
(五)坚持把好预防关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19年1至12月份受理各类纠纷6903件,调解成功6894件,调解率99.8%。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街道和市级部门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认为法治政府建设不是硬指标,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缺乏主动性。
二是少数行政执法人员在思想上尚未建立法治理念,法治意识不强、依法办事能力不足。
三是各级各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不够,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推进不到位,法治建设的整体联动机制及责任追究追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是部分群众对法治的信任程度不高,没有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观念。
五是建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和工作人员单列,为市委工作部门。有利于对全市依法治市工作及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
在今后的工作中,安宁市委、市政府将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为契机,紧紧围绕 “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按照中央、省、昆明市及安宁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方案,不断总结经验,持续推进政府机构、职能、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建立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为2020年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阶段性目标而努力奋斗。
特此报告。
安宁市司法局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