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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002-185821 主题分类: 监测统计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2-25 11:33
名 称: 安宁市关于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关于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5 11:33 浏览次数: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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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改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服务工作的通知》,为保证符合条件的企业“应返尽返”,我市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减少证明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1、申领条件:依法依规、正常运行;依法参保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上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裁员率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

2、申领金额:符合条件企业可申领稳岗返还资金为该企业去年失业保险缴费总额的50%。

3、申领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

4、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填写《云南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昆明市单位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汇总表》(仅提交电子版)、《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导入模板》;(仅提交电子版)详见附件,并把电子版发送到邮箱583121230@qq.com审核通过后再打印、盖章提交纸质版(纸质版可邮寄至以下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裙楼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406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71-68609,0871-68688041)。

5、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收到辖区内参保缴费企业提交的《云南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后,在7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并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www.an.k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7、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用款计划,积极主动协调财政部门根据用款计划及时拨付稳岗返还资金。

(二)稳岗返还补贴支出范围

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补贴、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在后续跟进的检查中,如发现企业有支出补贴不合规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不到位等情况的,由相关部门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已拨付的补贴资金予以退回。

(三)温馨提示

网上申报的云南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信息系统”还未开通,请各企业经办人员关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申报系统开通情况。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申报稳岗返还的途径只能通过邮箱提交资料,初审通过后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提交资料方式进行,经办过程会有延后情况发生,请您予以谅解。

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15日,您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适当时间申报,不用扎堆办理。

所需申报材料附件申请加入“安宁市就业人才中心业务资料群”群文件中的“稳岗返还资料下载”栏进行下载。

 

安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