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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03-03 14:46
名 称: 关于上线应用云南健康申报系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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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线应用云南健康申报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3 14:46 浏览次数: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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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近日发布了《关于上线应用云南健康申报系统的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省指挥部第10号通告)、《昆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措施的通告》(昆应疫指〔2020〕38号)及《安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措施的通告》(安疫指〔2020〕20号)关于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的工作要求,现就上线应用“云南健康申报”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实现入安人员无纸化申报个人健康信息。

  (二)及时掌握入安人员健康状况,对有潜在风险的人员开展排查、管理,发现异常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二、系统应用

  (一)应用人群

  所有入安、返安人员。

  (二)应用范围

  所有公路入安站(场)点,景区景点、公共文化服务场所。

  (三)使用方式

  拟入安人员出行前或到达时扫描“云南健康申报”系统二维码,或登录“一部手机办事通”、“一部手机游云南”及相关网站,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并生成健康码。

  三、软件应用时间

  自2020年2月22日起,全面启动“云南健康申报”系统,停用时间由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根据疫情情况确定,另行通知。

  四、工作职责

  (一)市工信局负责协调通信企业向入安人员发送手机短信,宣传提醒入安人员申报。

  (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在客运站、公交入安起始站点,督促入安人员填报“云南健康申报”系统。

  (三)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在景区景点、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督促入安人员填报“云南健康申报”系统。

  (四)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安排专人按照《云南健康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对昆明市指挥部分配给安宁市的账户进行管理,对数据进行跟踪处置。

  (五)市公安局要与各街道加强协同配合,对返安人员行动轨迹及身份进行核实,负责落地查人。

  (六)市职教园区管委会、市教体局负责督促返校师生填报“云南健康申报”系统,加强返回师生的管理。

  (七)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下属企事业单位、复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入安返回人员申报“云南健康申报”,对有潜在风险的入安人员(健康码为红码、黄码),须进一步核查情况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八)各街道办要明确专人对数据进行跟踪处置;未返回人员动态掌握返回信息,返回安宁后按照相关文件落实管控职责。

  (九)所有人员凭健康码或纸质申报材料离开机场、车站、公路等场所。无法使用手机扫码登记的人员,可填写纸质申报表,各站点负责收集、整理和暂存。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数据安全保密,坚持依法使用数据,严禁对外公布任何数据和人员信息,严防因公民个人身份信息泄露造成负面影响。

  (二)云南健康码系统中红码、黄码信息,指挥部于每天9点半以前推送至各街道、公安局等单位,各单位于当日17:00以前核实后报送公文交换系统卫健局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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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