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然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0年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街道所属各社区(村),各有关部门:
《连然街道办事处2020年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3月2日
连然街道办事处2020年森林草原火灾
应急处置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森林草原火灾的界定和分级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领导指挥机构
2.2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主要职责
2.3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2.4各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3. 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林火监测队伍的设置及管理使用
3.1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的设置
3.2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的管理及使用
3.3林火监测队伍的设置及职责
4. 防灭火值班及森林草原火情报告
4.1防灭火值班
4.2森林草原火情报告
5. 指挥扑救和后勤保障
5.1主火场的指挥扑救及职责分工
5.2第二、第三火场的指挥扑救
5.3社区(村)的扑救工作
5.4应急处理工作组的职责及分工
6. 后期处置
6.1火场交接
7. 火案查处
7.1侦破情况报告
7.2火案举报电话
7.3灭火后的书面材料报告
8. 防灭火物资储备
8.1防灭火资金
8.2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9.附则
9.1预防管理与更新
9.2责任追究
9.3预案生效时间
9.4制定与解释部门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扑灭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科学、安全、高效地处置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有效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昆明市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宁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结合连然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连然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发生在与街道毗邻,对连然街道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处置,适用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街道11个社区(村)制定本辖区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处置责任制。
1.4.2密切配合,各司其责。本预案涉及的各社区(村)和街道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1.4.3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各社区(村)和各有关部门动员群众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一律不允许妇女、儿童、学生、老、弱、病、残人员参加;当地群众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要在本部门领导的带领下负责物资运输、向导、后勤保障、余火清理及看守火场,不得直接参加扑救;坚持“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扑救工作坚持以安宁市森林消防应急救援直属大队和地方森林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为主要扑火力量,其他力量为辅助力量的原则,在确保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安全、高效地处置森林草原火灾。
1.4.4提高警惕、常备不懈。各社区(村)和部门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思想准备、工作准备和机制准备,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5森林草原火灾的界定和分级
本预案所指森林草原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及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火行为。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将破坏生态环境危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别是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将严重破坏国土生态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甚至对国家、全省或者一个地区经济、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威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条: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1.5.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1.5.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1.5.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1.5.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上述条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领导指挥机构
设立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全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检查、督促各项防扑火措施的落实。
总 督 导:街道党工委书记
指 挥 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指挥长:街道武装部部长
专职副指挥长:街道分管林业领导
成员由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基层党建办公室主任、社会建设办公室主任、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为民服务中心主任、综合执法队主任、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连然财政所、连然派出所及街道防火办人员组成。
2.2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昆明市、安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政策、法规、重要指示精神;检查、督促、协调指导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研究制定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预案和措施,组织、指挥、协调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导街道森林草原火灾的监测预警工作。
2.3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412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日常工作,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及时向市指挥部和街道指挥长汇报,同时组织安宁市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大队连然街道中队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2.4各相关成员单位职责: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各工作组及各社区(村)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到位,积极做好扑火救灾的应急保障工作。
2.4.1街道人民武装部职责:按照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需要,就近组织预备役部队、民兵应急队参加扑火救灾、物资运输的工作。
2.4.2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职责:负责督促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火灾发生时,及时启动预案,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后勤保障工作。
2.4.3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受伤致残人员和牺牲人员的优待、抚恤工作;负责“限制能力行为人”的监护,并监督其监护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对流动人口中的“限制能力行为人”落实监护措施。
2.4.4街道纪工委职责:负责督促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
2.4.5连然财政所职责:负责按火灾等级和突发情况及时筹集、调度、拨付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所需资金,并监督使用。
2.4.6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及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宣传报道,积极与上级宣传部门对接,督促落实辖区内各风景旅游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措施,加强对游客的防灭火宣传教育。
2.4.7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职责:负责检查各社区(村)、学校、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等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对可能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进行预测预报,建立专项火灾档案,并提出灾后恢复意见和建议。
2.4.8街道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将国家、省、昆明市、安宁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到街道辖区内的各类企业(厂矿),明确企业(厂矿)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指导企业(厂矿)做好周边的森林草原防灭火预防工作,并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的各项应急保障工作。
2.4.9连然派出所、金方派出所职责:负责协助林业部门依法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保障扑救火灾的交通畅通,维护火场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2.4.10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加强对辖区学校的对接,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学生向家长、邻居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森林防火规定。
2.4.11安宁市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大队连然街道中队职责:防火期,做好值班备勤工作,按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2.4.12各社区(村)职责:各社区(村)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组长由社区(村)主任或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林业工作的副主任或副书记担任,具体负责督促检查辖区内各村民小组和干部群众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防火责任落实,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组织相关工作。
3.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的设置、调动及管理使用
3.1设置(共计355人)
3.1.1安宁市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大队连然中队,人员25人。
3.1.2每个社区(村)负责组织30人的非专业义务扑火后勤保障分队,负责运送扑火物资。
3.2管理及使用
3.2.1森林消防应急救援中队必须统一在街道驻地食宿、训练,由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主要负责辖区内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火警、火灾的扑救工作;在接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命令时,森林消防应急中队要确保白天5分钟(夜间10分钟)出警,并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聚集,听从火场总指挥调动。
3.2.2发生火灾的社区(村)要及时调动组织天保管护员、非专业义务扑火后勤保障分队80-100人参加,其他的社区(村)要组织10人男性公民(除社区(村)主要领导外),作为向导、运送扑火物资和看守火场的主力军。
3.3林火监测队伍的设置及职责
街道防火办工作人员协助社区(村)和村小组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天保管护员负责辖区内的林火预防、林火监测工作,定时向街道指挥部报告林火监测情况;林业员、天保员发现火情必须及时向市指挥部、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社区(村)报告。
4.防火值班及火情报告
4.1防火值班
4.1.1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在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4.1.2各社区(村)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在防火期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并将值班人员情况及带班领导的安排表报街道防灭火指挥部备查。
4.1.3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配备值班车辆,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配置的运兵车辆一律不准安排与森林草原防灭火无关的事项,必须在森林草原消防专业扑火队驻地待命并保持车况良好,以确保森林消防队员安全快速运抵现场处置火情。
4.1.4进入防火期,每辆运兵车要固定1名具有3年以上驾龄的专职驾驶员驾驶运兵车,确保安全运送兵员。
4.2森林草原火情报告
火情报告采用第一时间报告的方法,即巡护人员发现火情时,限时在5分钟内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森林草原火情(灾)信息实行归口管理、统一上报制度,各社区(村)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火情、火灾信息及时向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街道防火办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后与分管林业领导对接,经审核后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
一旦发生一般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由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在第一时间上报安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5.指挥扑救和后勤保障
5.1当发生森林草原火情、一般性森林草原火灾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发生火灾的社区(村)立即启动本地应急预案,社区(村)主任(或书记)和分管林业的副主任(或副书记)要及时赶赴火场,组织80—100人待命,作为向导和运输扑火物资的队伍,并将火场情况及时上报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人员到达火场后,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负责扑救的协调工作,具体扑救工作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社区(村)在组织人员全力配合扑救的同时,要及时保障灭火物资的供给。
5.2同一时间出现第二火场和第三火场,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为第二火场总指挥,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为第三火场总指挥。
5.3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接到社区(村)森林草原防灭火机构的火情报告后要及时赶赴火场,同时要在5分钟内上报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并根据实际情况调集相应人员参加扑救,所调的人员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向火场总指挥报到,服从火场总指挥的指挥。
5.4按照连然街道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制度,燃烧超过1小时的森林草原火灾要实行扑救火灾挂牌指挥制度,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指挥长后,由指挥长下达命令街道党政综合办主任,由街道党政综合办主任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分工协作,共同参与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工作,应急处置工作组分组及责任分工如下:
5.4.1火场一线指挥组
总 负 责:街道办事处分管林业领导
火场扑救指挥: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具体负责火灾现场一线的指挥、协调和组织。其中: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专业扑火队的组织领导,负责与现场上级指挥部一同做好现场林火的扑救协调组织工作;分管领导负责火灾现场一线与外围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做好与街道总指挥和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请示汇报和协调工作。
5.4.2交通安全消防应急保障组
负责人:连然派出所所长、金方派出所所长
成员:连然派出所、金方派出所、连然交警中队、连然街道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人员组成。
具体负责:连然、金方派出所负责维持火场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协助保障火灾扑救中指挥车、运兵车和后勤保障车的快速安全通行,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灾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及安置,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联系消防支援并及时带路到现场。
5.4.3向导组
负责人:火灾发生所在区域的社区(村)书记、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从当地熟悉环境的村组干部、护林员和当地群众中选出向导,在通往火灾现场主要路口至火灾现场道路沿线进行指引、带路,为参与行动的各支扑火队伍指引、带路进入火场并加强扑火队伍与火灾现场指挥的联系,保证三方沟通,确保扑火力量行动顺畅、及时到达指定位置。
5.4.4综合协调组
负责人:当日值班组带班领导
成员:街道值班组全体成员,街道包村中层干部、火灾现场所属社区(村)书记、主任。
工作职责:综合组织、协调、联络各工作组,参与火灾的扑救处置工作,负责与街道指挥部的工作对接,完成指挥部明确的其它工作。
5.4.5火灾扑救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街道分管后勤领导
成员:由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在街道党政综合办的安排下,抽调其他部门人员组成。
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具体负责扑火队及参与扑火人员的食物、饮水供给;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协调医院做好伤员的救护工作;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做好火灾扑救后勤组与指挥长的联系、报告,并通报各扑火队及参与扑火人员食物、饮水供给情况。
5.4.6火灾扑救服务组
第一梯队:综合执法队、街道包村中层干部
负责人:综合执法队队长
具体负责根据扑火一线需要,及时组织综合执法队人员将扑火用水、物资等运送到指定位置。
第二梯队:火灾现场所属社区(村)书记、主任和街道办事处值班领导及联系点领导。
成员:由各社区(村)组织的本社区(村)义务扑火队、街道值班组(男性工作人员)及社区(村)其他干部、群众组成。
具体负责根据扑火一线需要,及时将扑火用水、物资和扑火队员食物、饮水等运送到指定位置。
5.4.7火灾现场余火清理处理组
负责人:街道分管林业领导
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场所属社区(村)书记、主任
成员:由火场所属社区(村)干部和群众组成,必要时由街道武装部抽调其它社区(村)的民兵参与。
具体负责火灾现场明火扑救后的余火清理和火场的守护工作,防止林火复燃。
5.4.8火灾现场余火清理、守火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街道当天值班分管领导
成员:街道值班组全体人员
具体负责火灾现场明火扑救后的余火清理、火场守护人员每天的食物供给,并运送至火场一线负责人指定位置,真正做到及时联系、早作安排、食物供给落实到位。
5.4.9火案查处和火灾扑救督查组
负责人:街道纪工委、连然派出所所长、金方派出所所长。
成员:抽调党政综合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连然派出所、金方派出所相关人员组成。
负责与上级自然资源公安局火案查处人员对接配合,有效调查处理纵火当事人,同时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人员各司其职,积极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和火灾扑救工作。
5.4.10火灾扑救物资调运组
负责人:街道分管林业领导
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由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其他工作人员组成。
负责火灾扑救中所需灭火物资的调动工作,并与火灾扑救后勤服务组联系对接。保证扑火物资按时运到指定地点。
5.4.11火灾扑救工作机动组
总负责人:街道党工委书记
具体负责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由街道领导班子其余成员和部门人员组成。
负责根据火灾扑救需要充实加强各组工作力量。必要时,在街道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协调街道辖区内单位力量参与火灾扑救,同时如果出现第二个火灾时,及时组织启动火灾第二现场的扑救工作。
5.4.12信息联络处置组
总负责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具体负责人:街道党工委办公室副主任、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负责火场信息联络,并对火场相关信息进行调度、收集、报告,为指挥部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确保火场政令及相关信息传递畅通,并对外统一火场信息发布口径,及时联系市指挥部及宣传部门,引导正确的宣传舆论。
5.5后勤保障原则
5.5.1当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各社区(村)必须协调做好整个后勤保障及人员的动员组织、运输工具调配等工作,保证扑火物资能按时运送到火场。
5.5.2扑救森林火灾的后勤保障按属地管理原则,后勤保障费用由发生火灾的社区(村)和街道办事处各负责一半。
6.后期处置
6.1火场交接
6.1.1明火扑灭后对余火要认真清理,防止死灰复燃。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和各社区(村)非专业义务扑火后勤保障分队负责进行火场清理,并填写火场看守移交责任书,同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情况,经请示现场指挥部同意方可撤离,对擅自撤离火场的要严肃查处。
6.1.2明火和余火清理结束后,由火场涉及社区(村)的领导带队守护火场,涉及的社区(村)非专业义务扑火后勤保障分队未经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批准不准撤离火场,以防复燃。
7.火案查处
7.1接到火案信息后,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立即前往案发地点进行调查了解,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公安局开展火案侦查工作。
7.2设立火案举报电话:68678513。
7.3火灾扑灭后,各社区(村)要把火灾扑救情况及发生原因、地点、植被、过火面积、火灾损失等情况以书面材料报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8.物资预备
8.1防灭火资金
由街道安排每年度森林防火资金,核拨至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按《防火基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
8.2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8.2.1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建立相应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逐步储备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并做好日常检修工作,以备战时需要;完善火场应急通信网络,保持通信畅通,指令准确;进一步提高运兵、运输能力,确保森林消防队员快速、及时、安全到达火场,保障扑火物资及时就位。
8.2.2各社区(村)森林草原防灭火机构要建立相应的防火物
资储备库,每年要储备必要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机具和扑火装备,并对扑火装备做好日常检修工作,以备战时需要。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连然街道办事处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及时修订报街道办事处批准。
9.2责任追究
9.2.1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负责直接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2.1.1不按规定报告灾情或虚报、瞒报、假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
9.2.1.2故意发布虚假火灾信想造成损失和影响社会稳定的;
9.2.1.3在扑火救灾中,组织指挥严重失误或者不服从命令,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9.2.1.4负责扑火救灾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
9.2.1.5对如实反映灾情和揭发违纪行为者进行打击报复的;
9.2.1.6截留、挪用、贪污救灾款物的;
9.2.1.7救灾工作中有其它违法乱纪行为的。
9.3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9.4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连然街道办事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连然街道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流程
连然街道森林草原火灾处置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连然街道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应急指挥体系,提升安全、高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能力,增强森林草原火灾处置的实战操作,根据《昆明市火场挂牌指挥制度》、《安宁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行动方案》和《连然街道办事处2020年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连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流程:
一、处理步骤
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以及毗邻街道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对连然街道森林草原资源构成严重威胁时,需要组织现场火灾扑救,一般分四个行动步骤。第一步是接报处理;第二步是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第三步是现场组织扑救;第四步是组织火场清理值守。各步骤相互衔接,组织有力。
二、处置流程
第一步:接报处理。接到火情火警处理的行为,主要功能在街道值班室。即不论谁发现火情火警,第一时间向值班室报告,值班人员要记录清楚(起火地点、时间、报告人等)。值班人员第一时间依次向杨华林、段晓华、马良兵、王晓斌报告,同时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值班室报告。
要求:任何人任何组织,一旦接到火情火警报告,必须第一时间向值班室报告,不得隐瞒或擅自处理,更不得待处理不了才报告,以致酿成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接报后,段晓华和杨华林应及时再次核实,核实确认后向市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报告,请求组织扑救;然后向王学林和马良兵汇报情况;并向街道扑火队下达出动扑救的指令;随后向值班室反馈核实的情况,并安排通知相关人员就位;同时赶往现场。
扑火队王晓斌接到值班室通知后,当即做好出发前的各种准备;接到段晓华或杨华林的指令后,当即出发赶赴现场扑救。
值班室值班人员按照王学林、马良兵、段晓华或其他指挥部领导的电话安排,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就位,第一批通知到值班室就位的人员为街道班子领导和各中心主任:
第二批通知人员:由各中心主任通知中心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含临时工)到二楼大厅集中待命(名单附后)。
要求:所有需要处理的组织由当日值班领导负责,值班人员按照要求通知到各个人员。为避免长时间占线,值班室电话仅供接受指令或紧急报告使用,通知人员电话由相应值班人员到办公室按照要求通知。接到指令后,所有人员到办公大楼大厅集结听候安排,按照《议案》职责作好准备工作。
第二步:启动应急预案组织
根据火情火警情况,王学林、马良兵、段晓华及时分析判断,三人沟通研究后,作出“启动应急预案”的指令,并通知值班室由当日值班组传达组织。
1. 向导的组织。由所在社区(村)分管林业副主任和林业员负责。要求每个路口安排一名向导指路,每个路口的向导原则上固定不动,指挥车辆按正确的方向到达火场。社区(村)熟悉地形的干部要及时查看地形,有效组织向导指引,确保位置准确。
2. 道路保通。交警三中队具体负责组织。
3. 扑救物资运送组织。由段晓华具体指挥各组人员就位参与运送扑救物资。
第一大组,组长王国相,分成2个小组,具体是:
1小组组长赵利刚,成员(4人),车辆:云A0MN81;
2小组组长龚俊春,成员(4人),车辆:云A331G8;
第二大组由每个村居委会人员组成,按照《预案》要求组织不少于10人的队伍第一时间赶到火灾发生的地点按照指挥安排,参与扑救物资的运送,由社区(村)主任负责组织。
第三大组,组长黄艳彬,组员由街道的其他男同志组成,由街道指挥部调动,车辆:云A231G8。
4. 后勤供给保障。由李维负责组织。
一是扑火物资的保障。水桶等扑火物资由顾锦辉具体调集筹办,主要收集运送队伍由综合执法队(王国相)负责完成,车辆:云A856RS。
二是食物的供应保障。扑火现场人员的伙食和饮水等,由李少芳协助方建华具体调集筹办,主要运送队伍由综合执法队和没有安排到火灾现场的人员组织完成,由(王国相)负责,车辆:云AML321、云A0YX93;要求:主要由食堂统一制作供给,以盒饭为主。
5. 大型机械组织保障。由潘向忠负责组织。根据现场需要,依据指令组织,将大型机械带到现场指挥作业,同时邀请有作业经验的人员现场指导。
第三步:现场组织扑救
在市指挥部现场组织扑救的情况下,协调融合各级参与处置力量。火场现场指挥主要由王学林、马良兵、段晓华、杨华林在不同部位组织完成,互通信息,统一指令,有效组织。杨华林负责前沿火线现场的协调组织,与连然扑火队所在位置一致;段晓华负责火线现场各扑火队、物资供应线、以及指挥部办公室现场的协调组织,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施德远所在位置一致;马良兵负责火线现场和物资供应、后勤保障的统一协调组织,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苏晓喆所在位置一致;王学林负责火灾现场各项组织工作的统筹协调,与市防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苏晓喆和现场市级领导所在位置一致。
第四步:组织火场清理值守
火灾扑灭,火场移交后,必须组织人员接手火场,按照要求做好清理值守工作,确保不复燃,确保全部熄灭。火场清理值守工作由段晓华、杨华林负责组织,值守人员原则上由所发生地人员和部分专业队伍组成,范围较大的,根据情况抽调完成。
三、纪律要求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开启手机,确保通讯畅通。配备有对讲机的人员,必须保证能够使用,文明用语,确保现场通讯顺畅。
(二)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组组长接到街道办事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令后,必须迅速组织本工作组成员,按照指定位置,按时到岗就位,及时履行职责。
(三)如现场火灾扑救指挥权限升级上划,以上各组(办公室)根据上级的要求,按职责并入新的指挥体系。
(四)重点环节实行A.B角互替工作机制,即某一重点环节主要负责人员多点作业或疲劳等进行替补替换工作。具体为:王学林—马良兵;赵铁城—黄艳彬;潘向忠—段晓华;杨华林—顾锦辉;方建华—王国相;沈旭江—赵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