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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003-264149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3-12 14:25
名 称: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文号: 关键字: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2 14:25 浏览次数: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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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1日,云南省教育厅发布了《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我省在疫情防控形势稳定持续向好的前提下,预定开学时间如下:

  3月16日,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员工返校返岗,做好开学、教学准备和疫情防控、控辍保学等工作;

  3月23日,高三和初三年级开学;

  3月30日,中小学其他年级开学;

  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按有关要求“一校一策”有序开学;

  高等学校开学后一周左右,幼儿园、特教学校开学。

  具体开学时间将分批单独通知,各地各校(含校外培训机构)未接到正式开学通知前,不得自行开学。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校要根据预定开学时间,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各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推动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周密部署开学工作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师生员工及家长配合学校做好相关防控工作;对仍在疫情严重、实施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的区域师生员工暂不返校;招收境外学生的边境县学校,要对全校师生员工特别是境外学生开学前14天的健康状况和旅居轨迹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进行风险判定,建立风险评估档案;外籍教师学生(留学生)按照国家和省外事方面规定执行,开学前不返校,返校后与中国师生一视同仁,无差别实行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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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陈媛媛 审核:王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