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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004-294110 主题分类: 热点回应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4-26 10:01
名 称: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安宁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电话受理交办单的回复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安宁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电话受理交办单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0-04-26 10:01 浏览次数: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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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上级交办(20200886183289

受理交办单(上级交办(20200886183289))已收悉,现将具体情况补充回复如下:

按照《昆明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相关规定及《安宁市城乡违法违规建筑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安办通〔201821 号文件要求,2020415日,安宁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属地金方街道办事处城规中心、罗白村委会、元山村小组相关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核实调查处理 。具体情况为:安宁圆山洗车场场地属元山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地上构筑物归元山村小组所有(元山村小组确认),现承租人为朱某用于经营洗车,该地块上搭建的洗车棚经过元山村小组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事项召开会议研究同意。2020417日元山村民小组提供了相关事项审批材料(详见附件)。

执法队员2020417日上午930分电话回复举报人,举报人称其本人在江苏,未对市长热线办反应过该情况。

附件:1、现场图片

2、村委会村小组情况说明

3、元山村小组一事一议记录表

4、元山村小组四议两公开事项审批表及公示表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20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