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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011-342669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6-09 16:09
名 称: 《安宁市关于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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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关于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09 16:09 浏览次数: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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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关于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方案制定背景及依据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坚决遏制破坏生态环境乱象,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毁林种植三七和森林督查违法图班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求。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44号)的要求,结合安宁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以国有林和重要生态功能区为重点,对违反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未依法办理林木采伐等涉林审批手续,或违法违规审批、越权审批造成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全面清查整治,重点整治2017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以来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侵占林地、种植经济作物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零容忍”管住新增问题。对2017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以来发生的非法侵占林地、种植经济作物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到位,违法种植作物该铲除的必须铲除,并做好生态修复。对重大典型案件直接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以案示警。各街道办事处要在全面清理核查的基础上,组织街道综合执法队、村(社区)干部及巡山护林员力量,开展动态巡查和监测,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坚决做到“零容忍”。

  (二)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对2017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以前发生的非法侵占林地、种植经济作物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坚持依法依规, 突出生态保护,结合实际、分类处置,避免简单化、“一刀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根据森林资源破坏程度、违法问题性质、违法行为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对涉及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分类稳妥处置,严肃处置到位。对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的市场主体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置到位;对违法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注意保障无过错方权益;对市场主体和属地街道“互有瑕疵”的,要厘清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处置。

  (三)妥善处置被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后,被非法侵占的国有林地,由国有林管理机构收回,严格依法规范管理;被非法侵占的集体统一管理林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被非法侵占的承包到户集体林地,由承包户继续按照林地用途进行承包经营管理。(具体以云南省专项整治分类处置意见为准)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清理核查(2020年5月15日—5月31日)。根据省级下发的疑似问题图斑,采取市级自查和街道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2020年6月—10月)对清理核查发现的非法侵占林地、种植经济作物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林草、公安等部门和各街道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治时间表,整合工作力量开展集中整治,做到核实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销号一起。

  由市林草局、市公安局负责对接昆明市林草局、昆明市公安局,根据上级部门制定的非法侵占林地、种植经济作物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整治验收标准,牵头对各街道整治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初验。2020年10月30日前,市林草局、市公安局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报告。

  (三)常态管理(2020年11月起)。将未完全处置到位的问题纳入常态管理,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非法侵占林地、种植经济作物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乱象反弹。

  五、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林草、公安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的市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项整治有关工作。各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内非法侵占林地、种植经济作物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整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好落实,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有序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街道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联合处置和协同配合

  林草、公安等部门要主动与司法机关建立联合处置工作机制,畅通联合处置渠道,同时快查重处一批典型案件,对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有关部门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线索必需开展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履职,严禁违法执法和粗暴执法。

  (三)积极宣传引导

  各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宣传和舆论引导,建立与媒体的沟通协调、良性互动、相互促进工作机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形式,广泛开展保护森林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形成社会共识,为专项整治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及时公开非法侵占林地、种植经济作物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典型案件的处置情况,强化警示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到违法必将付出沉重代价。各街道要开通举报电话(市级举报电话:0871-68699229 0871—68715208),受理群众对非法侵占林地、种植经济作物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的投诉举报。

  (四)确保社会稳定

  各街道要对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信访、舆情应对工作,有效防范、及时主动化解矛盾风险,确保社会稳定。

        

       相关文件: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关于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