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安宁市人民政府 www.kman.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007-339862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7-20 15:40
名 称: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安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安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7-20 15:40 浏览次数:138
字号:[ ]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安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打赢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18〕55号)和《2020年昆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昆政发〔2020〕10号)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了《安宁市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以下简称《工作任务》)。现就《工作任务》有关内容作一解读。

  二、主要目标

  全力打好净土保卫战,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风险得到基本控制。在2020年底前,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74.9%,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13年削减15%。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完成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省控监测点位设置。2020年底前,基本形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全覆盖。二是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整合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工科信、城管等部门涉及土壤环境数据和信息资料,2020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并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建立部门间土壤环境数据共享机制,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实现经常性的数据和信息交换,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环境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二)加快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以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完成全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二是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地区倾斜。三是积极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根据省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确保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四是加强土壤环境的严格管控。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对涉及威胁地下水、饮用水安全的,要制定并落实风险管控方案。

  (三)严格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一是全面排查辖区内重点行业遗留地块。要对地块进行再次排查,更新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名录。二是加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改造企业搬迁腾退土地土壤污染防治。三是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科学合理确定相关污染地块的土地用途,明确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四是严格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监管。要充分考虑污染场地的环境风险,严格用地审批。五是落实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措施。六是强化涉及污染地块建设项目环评管理。七是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监管。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

  (四)切实加强源头预防和监管。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管理。二是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进一步规范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完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控制制度。三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过程。四是开展污染源排查整治。五是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六是全面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七是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八是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执法。九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十是减少生活污染。

  (五)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 确定治理与修复重点。二是开展典型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三是加强治理与修复过程监管。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实。认真履行职责,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工作,强化指导督促。

  (二)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地方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保障机制。健全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治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保障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全面强化监管执法。公安、生态环境、城管、水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工科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严厉打击土壤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每月23日前,各牵头责任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生态环境分局。


       相关文件: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安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