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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008-314694 主题分类: 热点回应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8-19 11:02
名 称: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安宁市市长热线受理交办单的回复上级交办(2020)3309(64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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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安宁市市长热线受理交办单的回复上级交办(2020)3309(646623)

发布时间:2020-08-19 11:02 浏览次数: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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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城市管理

关于对安宁市市长热线受理交办单的回复

受理编号:上级交办(20203309646623

安宁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办:

上级交办(20203309646623已收悉,来电人反映:据我观察:在安宁市金兴路兴屯小区一期、二期、金沙小区,这些小区都私自在进入小区的汽车闸门上安放广告牌,这个是未经城管部门同意私自安装的,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让这些小区尽快整改。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时对该投诉件进行调查落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于818日前往金兴路兴屯小区一期、二期、金沙小区进行调查。经现场核实,这些小区的确存在在进入小区的汽车闸门上私自安放广告牌的行为根据《昆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不得随意粘贴小广告,此广告没有经过审批,私自粘贴。执法队员现场与物管沟通,联系到当事人,于818下午3点已全部拆除,恢复原样。下一步我们执法队员将加强此区域的监管力度。

20208191420分,执法人员拨打投诉人电话反馈处理情况,向投诉人耐心解说处理情况。投诉人表示满意

                安宁市城市管理

                                    202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