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安宁市市长热线受理交办单的回复上级交办(2020)3309(646623)
发布时间:2020-08-19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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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安宁市市长热线受理交办单的回复
受理编号:上级交办(2020)3309(646623)
安宁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办:
上级交办(2020)3309(646623)已收悉,来电人反映:据我观察:在安宁市金兴路兴屯小区一期、二期、金沙小区,这些小区都私自在进入小区的汽车闸门上安放广告牌,这个是未经城管部门同意私自安装的,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让这些小区尽快整改。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时对该投诉件进行调查落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于8月18日前往金兴路兴屯小区一期、二期、金沙小区进行调查。经现场核实,这些小区的确存在在进入小区的汽车闸门上私自安放广告牌的行为,根据《昆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不得随意粘贴小广告,此广告没有经过审批,私自粘贴。执法队员现场与物管沟通,联系到当事人,于8月18日下午3点已全部拆除,恢复原样。下一步我们执法队员将加强此区域的监管力度。
2020年8月19日下午14点20分,执法人员拨打投诉人电话反馈处理情况,向投诉人耐心解说处理情况。投诉人表示满意。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