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黄脊竹蝗林草灾害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
经研究,现将《黄脊竹蝗林草灾害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黄脊竹蝗林草灾害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黄脊竹蝗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林草发〔2020〕78号)文件精神,做好太平新城街道2020年黄脊竹蝗防控工作,结合太平新城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太平新城街道林业和草原黄脊竹蝗防控指挥部,明确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经街道办研究,决定成立太平新城街道林业和草原黄脊竹蝗防控指挥部。
督 导:唐志雄(太平新城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太平新城党工委委员)
指 挥 长:赵铁城(太平新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副指挥长:高盛林(太平新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张 骁(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达利润(街道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姜建云(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梁(桥头社区居委会副主任<主持工作>)
张淑芸(太平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桂琼(妥睦村委会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忠祥(始甸社区居委会主任)
李保强(册峨村委会主任)
尹志兴(读书铺村委会主任)
朱 洪(安化社区居委会主任)
马艳云(万辉社区居委会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由张骁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一)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黄脊竹蝗灾害防控全局工作的指挥调度、组织协调,应急防控相关设施、技术、经费等方面的落实与保障,指导开展林地和草原黄脊竹蝗的防控和灾害调查工作。
负责组织林地和草原蝗虫灾情调查、监测、预报和报告;制定灾害防控工作方案;监督、检查、指导开展防控工作;建立防控物资储备;组织、指导开展技术宣传和培训;配合安宁市林草局组织力量处置受灾林业和草原产品。
(二)街道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职责
根据指挥部安排参与制定黄脊竹蝗灾处置方案,培训、指导、督促、组织灾害的防治与处置工作。
(三)各村(居)委会职责
负责黄脊竹蝗的观测及虫情上报,根据指挥部的安排组织人力、物力,按指挥部的要求参与防治。
二、做好预警和报告
(一)灾害预警分级
根据黄脊竹蝗危害情况分为3个预警级别。
1. 一般灾害预警(III级预警)
在1个县(市)区发生或者发生黄脊竹蝗灾面积合计大于100亩,对林草生产和生态安全构成一定威胁。
2. 较大灾害预警(Ⅱ级预警)
在本市2个以上县(市)区发生或者发生黄脊竹蝗灾面积合计大于500亩,对林草生产和生态安全构成较重威胁。
3. 重大灾害预警(Ι级预警)
在本市发生黄脊竹蝗灾面积合计大于1000亩,对林草生产和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二)预警机制
黄脊竹蝗灾预警信息,主要来源于各村(社区)的实地监测报告,准确掌握其迁移时间、路线、方式等信息,及时根据黄脊竹蝗危害发出预警,责任到人,对本辖区内黄脊竹蝗灾进行专人专区系统监测和严密监控,杜绝漏查漏报情况。
(三)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黄脊竹蝗灾报告制度,任何个人和单位,一旦发现蝗情,要及时向市林草局或向市林草局所属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报告,并由向市林草局和向市林草局所属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核实发生情况后,形成书面报告上报至市人民政府,按程序逐级上报,杜绝误报和瞒报,对拖延蝗情不报的要追究责任。在发现黄脊竹蝗前实行周报告制度,首发确认后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遇突发蝗情和特殊情况随时上报。在黄脊竹蝗防治重点时期,及时公布本街道黄脊竹蝗林草灾害应急防控值班电话,严格执行黄脊竹蝗灾防控24小时值班制度。
三、做好灾前准备工作
(一)灾前准备
街道林草蝗灾防控指挥部应当组织深入村(社区)指导监测和防控准备工作;制定、完善黄脊竹蝗的防控方案;组织应急队伍,做好资金、物资和技术储备。
(二)物资筹备
筹备资金,采购储备随时可以调用的药剂药械。同时与相关商家沟通联系,掌握药剂药械库存情况,协商采用协议储备的方式,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剂药械。
(三)技术筹备
摸清底数,掌握本区域范围可用于黄脊竹蝗灾防控的各类力量,并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应急准备。
(四)防治措施
在一般区域(首次发现黄脊竹蝗区域及黄脊竹蝗高密度发生区),组织森保专业化队伍使用大型施药器械或无人机进行化学防治,必要时采用农用飞机或无人机进行飞防;环境复杂区域,可采用烟雾机防治,尽量选择清晨或傍晚进行。化学防治时,应考虑条带间隔施药,留出合理的生物天敌避难区域。
在敏感区域优先使用微生物农药防治,合理使用植物源农药。防控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进行防效调查。
四、配合安宁市林草局做好应急响应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响应。
1.在街道区域发生黄脊竹蝗灾面积合计大于100亩的,上报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由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蝗灾防控指挥部组织初步确认,报告安宁市人民政府,并发出黄脊竹蝗灾Ⅲ级预警,启动应急三级响应。
2.在街道区域发生黄脊竹蝗灾面积合计大于500亩的,上报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由市林草局蝗灾防控指挥部发出黄脊竹蝗灾Ⅱ级预警,启动应急二级响应。
3.在街道区域发生黄脊竹蝗灾面积合计大于1000亩时,上报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由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蝗灾防控指挥部应立即向市、省上报灾情,由省级林草蝗灾防控指挥部发出黄脊竹蝗灾Ι级预警,启动应急一级响应。
4.防控实施。黄脊竹蝗灾应急防控由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蝗灾防控指挥部组织实施,街道积极配合。
5.灾情发布。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蝗灾防控指挥部负责安宁市区域的灾情发布,未经市林草局林草蝗灾防控指挥部批准,不得擅自发布灾情。
五、后期处置
蝗灾过后,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总结工作,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蝗灾防控指挥部。
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尤其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报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