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16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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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伟代表:
你提出的“依托大项目进驻大力实施石甸口小组乡村振兴的建议”提案,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向安宁市第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提交的《依托大项目进驻大力实施石甸口小组乡村振兴的建议》已转交我们市委农办办理。首先感谢你对乡村振兴工作的支持!你建议市委农办支持村小组全力实施乡村振兴项目。
根据温泉街道中长期发展规划,温泉以实施国家级特色小镇建设为主,石甸口村将涉及搬迁不被保留。从你的建议内容来说,水上乐园、卡丁车的配套项目暨游客食宿集散区、特色旅馆、餐饮区、村小组搬迁选址、教育培训学校等都不是乡村振兴的范围。请你理解农办没有职能办理城镇化、城市化方面的项目建设问题。但我们可以把你的建议转交发改、投资促进、规划等相关部门,你也可以多与这些部门联系或反映,争取项目的早日落地实施。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