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六届四次会议工作参考(政府)第 8 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16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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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文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对招霸村委会实施农业基础实施建设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该具体地点在招霸村委会石岩村,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片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服务耕地面积为500亩,降低生产成本,但此片区在我市已完成的国家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范围内,并按照要求完成了“上图入库”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政策,不能再作为国家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目标地块,无法争取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支持,为落实该建议目标,建议争取安宁市本级资金支持,依规实施,解决片区群众生产需求。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