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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011-339003 主题分类: 2020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9-16 14:52
名 称: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政协安宁市六届四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政协安宁市六届四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16 14:52 浏览次数:119
字号:[ ]

李云波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病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力度 促进病死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水平提升”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安宁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畜禽养殖环节废弃物处理利用工作, 2018年6月13日,安宁市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安宁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安政办〔2018〕41号),明确了监管部门职责要求畜禽规模养殖场(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相关行业规定(规范),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有效处理,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同时,鼓励支持规模养殖主体实施圈舍标准化改造和设备更新,配套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不断提高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和综合利用率。

一、近年来养殖污染治理的成效

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七改三清”为抓手,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3年来争取各级财政资金459.7万元,支持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实施畜禽圈舍改造及粪污收集、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6月20日,完成畜禽圈舍改造20770平方米、新建清污分流管道168050米、粪水收集池26200立方米、大型沼气1座,中型沼气20座,房式贮粪池6812立方米,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22个、2600立方米,安宁市登记备案的544个规模养殖场,经过排查有24个养殖场因项目建设、经营不善、禁养关闭等原因已停止养殖。剩余的520个规模养殖场已通过废弃物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建设核定,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26个,一般规模养殖场494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规模养殖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8.82%。

二、进一步加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针对多年来在规模养殖场和重点养殖区域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存在二次污染的问题,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次组织相关街道办外出参观病死畜禽无害处理、资源化利用模式。积极协调县街街道办事处落实无害化处理场用地,引入昆明市农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50万元在县街街道办上元良村委会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安装无害化处理设备2台套,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设,该无害化处理场采用添加辅料,生物发酵方式处理病死畜禽,生产有机肥料的模式,无二次污染,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目标。投入使用后,将进一步提升我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水平。

三、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

(一)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59.7万元,用于云南福悦发畜禽养殖有限公司等7个规模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规模养殖场粪污收集、处理、利用设施装备配套水平,降低养殖面源污染,目前项目进展顺利,预计8月底可完成项目建设。针对昆明市下达的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补助资金455万元,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为核心,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不断提升我市畜禽废物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严格落实规模养殖场备案制度,依托全国统一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管理平台,对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在线监管、实时监控,做到及时知情、精准管理、精准服务。规模养殖业主要切实履行定期直报信息的义务,保证直报信息客观真实。加强禁养区监管,做好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工作。做好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工作,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各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结合本地实际,依法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细化分解年度重点任务,编制工作清单,抓好工作落实。

(四)严格落实养殖业主主体责任,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农村局督促指导畜禽规模化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农业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的规定,建设和正常运行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有效处理,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

感谢李云波委员对安宁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关注,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今后我局将按照安宁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处理长效机制,高标准引入无害化处理企业,积极探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理顺工作渠道,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有效运行,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