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安宁市八街街道凤仪村民委员会乡村振兴工程项目(一期)
安宁市八街街道凤仪村民委员会乡村振兴工程项目(一期)拟使林地公示
安宁市八街街道凤仪村民委员会乡村振兴工程项目(一期)因项目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八街街道凤仪村民委员会。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安宁市八街街道凤仪村民委员会乡村振兴工程项目(一期)。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厕所、道路、休息亭。
四、项目建设地点:八街街道办事处凤仪村民委员会凤仪上村村民小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地理坐标及用地面积:东经102°19′7.68″-102°19′29.51″,北纬24°41′50.68″-24°42′0.04″之间(具体用地范围详见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面积0.4361公顷。
六、 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林地林木蓄积1立方米,主要树种为云南松和圣诞树等。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属于八街街道办事处凤仪村民委员会凤仪上村村民小组所有;八街街道办事处凤仪村民委员会凤仪上村村民小组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建设用途为厕所、道路、休息亭,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村小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不收取相关林地林木补偿费用。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9月28日,若对该项目占用范围的面积、权属及其他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五个工作日内,向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68690463、68699408。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