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六届四次会议第1号人大工作参考的答复
张俊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予医疗保险缴费
补助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老年人基本情况
据统计,2019年末,安宁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人口57450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0.26%,65周岁及以上户籍人口43067人,占户籍总人口15.2%。安宁市老龄化趋势明显,已进入老龄社会。
二、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补助落实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成员享受免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参合费用有关对象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云人口发〔2009〕45号),自2009年起,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只生育两个女孩且采取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给予免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合费。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云财社〔2016〕32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对部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
2020年共免除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补助24974人(包括60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其中:独生子女家庭父母19063人、独生子女1950人、双女绝育户父母3826人、特殊家庭父母135人。共补助资金6243500元。
三、办理情况
2019年6月,因政府机构改革,我局承担部分原市老龄委的部分工作职能。你所提出的对农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予医疗保险缴费补助的建议,我局汇同市民政局共同商议后认为,目前上级无政策性文件,因涉及资金较大,本级财政年初无预算,年内无力解决。本着为群众办着想的原则,结合安宁实际,建议代表2021年继续提出建议,把范围扩大到全市的农业人口给予医疗保险缴费补助,实现政策完善一步到位,由市医保局统一减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夏荣芳(68683293)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