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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009-339864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9-24 14:49
名 称: 《安宁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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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24 14:49 浏览次数: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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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1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93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20〕31号)等文件精神,为平稳有序推进社会化管理各项工作,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要求,2020年12月31前,集中力量将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街道或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达到“接得住、交得稳、管得好”的工作要求,实现移交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

  三、 适用范围

  安宁市市属国有企业(含市国资中心监管企业,纳入安宁市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范围的企业),驻安宁市中央、省属、昆明市属及安宁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适用本方案。上述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国有企业主体已消失的退休人员,未移交的由现管理单位负责办理移交工作。金融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中央和云南省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四、移交方式

  (一)坚持统筹协调。健全全市“一盘棋”工作机制,市人民政府统筹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高效联动,国有企业落实移交主体职责,街道或社区落实接收主体职责,密切协作,步调一致,集中攻坚。

  (二)坚持属地移交。、街道和社区作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接收主体,要制定有关工作实施细则,在市级职能部门的指导下规范完善有关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精简移交环节和手续,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不协调、不顺畅的问题,实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平稳有序移交。

  (三)坚持整体移交。国有企业移交时,对企业退休人员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兼顾领导人员档案管理、因私出国(境)事项审批工作、补充医疗保险有关待遇、统筹外费用等方面的工作要求,把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连同其社会保障事项、人事档案(含党员档案)、党组织关系以及数字化档案等一并整体移交。

  (四)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就近、便利、自愿的原则,首次移交时,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长期居住地属地人民政府进行移交,若长期居住地不在安宁市行政区域内的,则移交至国有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属地人民政府。

  五、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全市工作计划、信息采集样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流程、移交协议文本、有关承诺书模板等。

  (二)做好社会化保障管理服务衔接工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各类社会保障待遇要按时足额支付;指导国有企业和属地街道办协商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继续享受相应待遇;研究制定《安宁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明确接收流程、权利义务以及管理服务等内容,报批后施行;衔接昆明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系统,促进管理工作数字化、便捷化、高效化。

  (三)做好国有企业退休党员接管工作。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街道或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等有关服务工作,并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国有企业负责做好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接转前党费交纳基数核准、接转前应缴党费收缴、党员基本信息梳理汇总等工作;国有企业上级党组织要加强与移交地党组织的沟通协调,确保退休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平稳有序;市委组织部要指导街道或社区,加强党组织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党组织接收工作,及时将驻安宁市中央、省属、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编入党支部;要严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纪律,对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中推诿扯皮、无故拒转拒收的党组织和党员,上级党组织要及时纠正,情况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接管工作。档案管理部门对接收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有关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五)提升社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保障水平。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纳入街道或社区日常工作中,按照职责任务配备工作力量,加强经费保障,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活动学习场所和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提高街道或社区管理服务能力;加强社区自管组织、互助组织和义工组织建设,创新社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方式;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进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预算、申报、审核、拨付。


       相关文件: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