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安宁市人大第六届第四次会议第80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袁继芬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加安装电梯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1.按照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印发<昆明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建通〔2020〕183号),改造内容第2项:基础设施提升类。包括:5G网络建设、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排水整治(有条件的进行雨污分流)、增补单元消防设施、楼道墙面粉刷、小区楼栋标识、单元防盗门修理更换、房屋外立面整治、小区安防设施、环卫设施增设、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整治、屋顶太阳能改造、小区绿化提升、加装电梯等。加装电梯可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2.按照《关于印发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建划〔2018〕59号)文件,实施原则第(三)项内容规定实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按单元为单位进行。增设电梯应当按愿《物权法》第76条的规定,并遵循“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经该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该单元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并就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筹集以及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的分担达成书面协议。如果增设电梯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同时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3.下步我市将结合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按程序做好或指导相关单位做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汝祥 68699120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