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方街道2020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金方街道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安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安发〔2017〕16号)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及需巩固强化法治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提高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质量。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
街道在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印发中,切实由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把关,一律严禁在规范性文件中新设行政许可,经自检自查,上半年没有出现以备案、登记、年检、认证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街道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同时,做好对街道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的准备工作,在市级正式组织清理前,街道积极组织各部门以是否符合市委决策作为重要的清理标准。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要求,大力推行听证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质量,依托街道法律顾问,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重要规范性文件提出专家论证咨询,及时发现规范性文件与改革发展决策不一致、不适应、甚至相抵触的规定,立即启动程序予以修改或者清理废止。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并抓好宣传、培训等工作,结合实际,认真落实街道《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街道法律顾问参与法律决策事项,分别《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流转的通知》、《龙舟赛开幕执行委托合同》、《公交网络建设合同书》、《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大罗白整村搬迁项目拆迁户货币安置协议》。
四、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
街道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作出决策前由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部门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作出决策前由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根据《昆明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昆政法〔2016〕11号)要求,金方街道坚持每年聘请律师作为街道的法律顾问,今年金方街道办事处与云南嘉喜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聘用合同,服务期限(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街道法律顾问参与到街道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合同审查、招投标项目程序审查、合同审查等各项工作。2020年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诉讼案件4件,接待法律援助来访人员咨询15人次,调解农民工讨薪纠纷46件,赡养纠纷2件,与街道法律顾问共解答法律咨询77件。
六、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街道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云政发〔2017〕75号)等规定,按照上级部署,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适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评估论证,并试行第三方评估,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
七、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管理制度
街道按照市法制科的工作部署,积极参加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使用培训,安排专人负责系统日常管理,按照市法制办要求,及时录入执法人员证件信息,对退回证件进行及时处理,目前街道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相关材料已经上报完备。2020年度,街道组织举行2020年度机关及村社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
八、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和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街道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行政执法经费和创建“安宁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专项活动经费,不断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按照市城管局全面启动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要求,街道将积极落实。实现到2020年底,全市城市管理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服务便民高效,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的目标。
九、关于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的落实情况
街道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 、建议和提案。截至9月底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有4件具体为安宁市人大六届四次会议会议议案、代表建设分办表中的第81号《关于改造昆钢东南片区报废铁路的建议》和安宁市人大六届四次会议会议工作参考中的第56号《关于提高村(社区)护村队员每月补贴的建议》、第58号《关于在晓塘公园违规钓鱼行为管理的建议》、第59号《关于规范辖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的建议》。金方街道协办的安宁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提案3件,具体为第2号《关于提升我市主城区社会网格化信息服务管理工作的建议》、第109号(重点提案)《关于加强无物业小区管理的建议》、第190号《关于加强我市主城区老旧小区管理的建议》。实现了100%满意率,发挥了人大建议应有的作用。
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街道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全面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按照市法制科下发示例表格将权责清单相关内容进行填写后,目前已经下发涉及各执法部门,要求各部门按照上级执法部门制定的裁量权标准执行行政裁量权的完善工作,并及时汇总上报行政办,由行政办进行对外发布。
十一、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措施
街道将积极按照上级要求,推进各部门间为民服务各类信息共享,不断加强推广网上大厅应用,全面推行在线申请、在线办理,逐步提高在线办理事项比例。不断扩大网上办理事项覆盖度,推动部门业务流程整合优化,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简化办事环节,加强部门业务协同、联动办理,不断改进行政审批措施。
十二、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由于市里的机构改革未对街道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所以2020年度未涉及到。
十三、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落实情况
金方街道成立人民调解组织23个,其中:街道调委会1个,村调委会6个、社区调委会10个,企业调委会4个,小区调委会2个。2020年,街道以会代训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12期,组织各调委会调解主任21人参加安宁市司法局组织的《2020年安宁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讲座1次,调动了广大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截止2020年6月30日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54件,调解成功858 件,调处率、调解成功率都达到82%。 变“被动保稳定”为“积极创和谐”。基本上做到了准确快速地掌握、收集和上报各类信息,及时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确保了金方街道社会稳定。
十四、加强改革信访工作
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积极配合省级部门开展修订《云南省公民信访条例》工作。严格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作为引领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的渠道,达到维护好金方街道辖区信访的正常秩序。截至2020年截止6月30日,金方综治办在街道办事处领导、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及其它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街道办事处上半年共接访248件信访件(其中市长热线上级交办件178件,市长热线电话交办件29件,信访系统件 34 件,街道来访来信7件),办结率达到98%。孔家邑国有土地回收、清理、整治中出现的问题,罗白安置房设施维护完善问题,辖区重点人员维稳问题较为突出。但在街道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努力下得到了有效化解。
十五、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做好“七五”普法规划验收。今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金方司法所将按照《安宁市“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方案》,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完成“七五”普法工作台账,做好全市“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迎检工作。
二是按照2020年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力配合街道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活动。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学法讲座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时效性。深入农村进行法治教育,着力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强化农村基层干部法律素质,提高其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法治教育,特别是加强企业从业人员的金融风险防范及维护知识产权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依法治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防范能力。加强对学校师生的法治教育,重点加强对青少年的禁毒防艾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治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校园良好的法治环境。司法所将会不断拓展法治宣传教育途径和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到街道机关单位、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
三是监督指导街道各村(社区)巩固昆明市“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创建成效,确保动态复核率达100%。
金方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