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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011-340018 主题分类: 2020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11-05 11:02
名 称: 安宁市公安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六届第四次会议第142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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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公安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六届第四次会议第142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05 11:02 浏览次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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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廷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金色湖畔小区住户户籍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安宁市公安局已从二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金色湖畔小区建成交房后,按照安宁市政府文件,该小区户口制定落入宁湖社区,由连然派出所负责办理。2015年,连然派出所受理该小区户口业务办理。自2016年12月《云南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启用以来,系统地址严格落实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以地域划分,由实际管辖派出所负责办理,故该小区调整至草铺派出所进行管辖并办理户籍业务。二是在该小区户籍业务办理过程中,连然派出所、草铺派出所做好业务对接和沟通,耐心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对在连然所管辖期间落入的户口逐步进行清理,迁往实际管辖派出所。

王廷富代表,感谢您对住户户籍管理提出的意见及建议,下一步,我市各户政窗口将继续做好服务群众的工作,认真落实“一站式”办结和“首问责任制”,“深化网上办,降低窗口量”,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业务清单,开通窗口办理“绿色通道”,真正实现错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将各项窗口“放管服”措施落实到实处,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相关问题。

安宁市公安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