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公安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六届第四次会议第143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13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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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会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的建议”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代表提出的“安宁市现有的车位已难以满足市民停车的需要,市民规范停车意识淡薄,非机动车停车位不够、设置不合理导致乱停乱放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划线设备简陋,多用油漆手工划成,车位线持久性差,需反复补划。车位辨识度不够,市民有时难以识别。建议职能部门规范非机动停放的管理,提升安宁的城市形象”的建议,我局在自身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好以下工作:
按照部门职能划分,非机动车停放管理、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漆划均属于市城管局工作职责。在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我局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强与市城管局的协作配合,强化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查处,积极配合市城管局处置非机动车乱停乱放。
周会华代表,感谢您对我市城区交通管理工作所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依托职责主动作为,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全力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良好、畅通。
安宁市公安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