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25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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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宏英代表:
您在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供销社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及加大项目资金的支持扶持力度”已交我们办理,市政府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印发《关于建立安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和《安宁市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方案》,制定从提升规范化水平、增强服务带动能力、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加强试点示范引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指导服务六个方面64项规范提升行动的任务清单。
二是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市级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0至15万元用于对当年新建成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扶持;自2018年起,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一类、二类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对获评示范社给予资金扶持;计划出台《安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扶持办法》,继续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资金扶持。
感谢您对安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卢家贵,13888209733
安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