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公安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六届第四次会议第167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25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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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型客货车辆入城的工作建议”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代表提出的“交警部门进一步规范入城大型车辆管理,在现有禁行路段的基础上,启用进出安宁城区限高杆摄像头实时抓拍,确需进入安宁主城的大型客货车,提前到交管部门办理入城通行证”建议,我局在自身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好以下工作:
一是结合我市道路通行实际,允许货运车辆沿龙平线、G320(安禄公路)、县草公路、老安八公路、南环一级公路、浸圆路、G245巴金线等城市外围道路通行,对需要通行其他道路的货车实施通行证管理措施,要求货运车辆严格按照通行证上许可的时间、线路行驶。二是结合城区交通管理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货车通行秩序管控,依托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一期、二期设备对货车违禁入城进行抓拍,同时设置临时执勤卡点严查货车违禁入城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城区道路通行秩序良好。
史毅代表,感谢您对我市城区交通管理工作所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依托职责主动作为,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全力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良好、畅通。
安宁市公安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