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宁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 关于转发《昆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调整完善 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2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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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宁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
关于转发《昆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调整完善
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的通知
市级各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昆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调整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的通知》(昆司通〔2020〕1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请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参照昆明市市级主管部门的行政裁量权基准,结合职能职责,开展本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工作,并报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适用本系统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
请各街道办事处对照已公布的权力清单,梳理具有行政裁量权的行政权力目录,按要求完成制定、备案审查和对外公布工作。
附件:昆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调整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的 通知
中共安宁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