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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执法机关罚没财物处置领域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12-04 09:39
名 称: 安宁市关于启用新增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的公告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关于启用新增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4 09:39 浏览次数:240
字号:[ ]

安宁市关于启用新增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安宁市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20年12月5日起启用新增智能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对交通违法进行抓拍,具体点位如下:

 1.浸圆路与珍泉路交叉口

 2.浸圆路中南城路口

 3.浸圆路桃花村货场路口

 4.浸圆路与普河路交叉口

 5.八街青云路农村信用社路段

 6.八街青云路与月照路交叉口

 7.八街八招路枧槽营路口

 8.连然街安宁一中路段

 9.石安公路安宁辖区全线

 10.普河路南大门路口

 11.普河路与浸圆路交叉口

 其中,石安公路安宁辖区全线、普河路全线电子警察全覆盖。根据智能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记录,在上述路段有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