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六届四次会议第48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A 类
安生环复函〔2020〕5号 签发:陶春阳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关于对安宁市人大六届四次会议第48号
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赵刚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统筹协调解决云山村小组壮大集体经济及饮水污染问题的建议”的第2项内容,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云山村隶属安宁市县街街道雁塔村委会,属于少数民族聚居村,今年该村饮水被不明液体污染,导致人畜无法饮用,饮水十分困难。在接到你的“建议”后,我局专门制定了“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配合科室等,限期办理,力求早日取得成效。
二、我局针对云山村饮水污染问题所做的工作
(一)第一时间调查取证
2020年3月26日,在接到村委会有关云山村饮水被不明液体污染的问题反映后,我局联合公安局以及金方街道的有关同志在县街云山村村书记的带领下对云山村深井水源被污染进行了实地调查取证。我局环境监测站在云山村村书记的配合下到云山村对饮水水质变化情况进行了调查,并进行取样。据调查了解,废液倾倒点位于麦地厂,是一个废弃的采石场,现场发现还未干涸的倾倒废液的印记。废液倾倒之后渗入地下,由于云山村等周围村庄一直使用深井抽取地下水作为饮用水,云山村庄饮用水源水质变化很可能与倾倒废液有关,待公安机关查处倾倒人员后再进行下一步调查。
(二)加强饮用水源地监管,持续进行水质监测
2020年8月12日,我局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在云山村村书记的带领下到云山村对饮水水质变化情况进行了调查,并进行取样,。
根据分析结果(云尘检字[2020]-1251号)显示水质较3月份有了明显好转。
(三)做好沟通,及时分享信息
为对饮水存在的问题及变化情况有更全面的了解,我局组织的现场调查、水质取样均邀请村书记等村民代表参加,做好相关沟通和信息分享工作。由于我局水质分析检测项目内容、判断标准与疾控部门不同,根据有关规定,否能达到饮用水标准,还需以疾控部门出具的分析结论报告为准,该信息已于2020年8月12日取样当日告知云山村村书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与公安部门及水务局等相关部门、村委会的有关沟通协调,严厉查处偷排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做好水质取样分析工作,及时分享检测结果等相关信息。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2020年 9 月 10 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静 13669713781)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人事代表委。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