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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012-546878 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12-09 16:47
名 称: 关于印发《连然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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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然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9 16:47 浏览次数: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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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所属各社区(村):

   《连然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连然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参保工作方案

 

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0〕7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街道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更好保障民生”的总体要求,以巩固医疗保险城乡统筹为重点,着力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二、目标任务

按照安宁市政府下达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指标任务,以城乡居民为基数,社区(村)为单位,“普通人群”参保覆盖率不低于98%,“特殊人群”参保覆盖率100%。

三、参保范围

(一)本市户籍的农村居民。

(二)本市户籍的大、中专院校学生、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和未入学的少年儿童以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三)持《云南省居住证》(居住地在昆明市)的非从业人员及持证人员的子女。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人员。

四、缴费标准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90元/人·年。缴费标准分全额缴费、定额缴费(定额补助)及零缴费(全额补助)三种。

(一)非特殊人群按全额缴费标准缴纳。

(二)对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含农村三级残疾中的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参加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云南省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19﹞128号)文件规定,实行每人每年120元标准定额补助,超出部分由残联、民政负责人员核实登记缴费。

(三)三、四级残疾人、优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每人每年290元的标准,分别由残联、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员核实登记缴费。

(四)符合云卫家庭发〔2018〕1号文件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除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18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超出部分由个人缴纳。

(五)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孤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城乡居民中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独生子女死亡或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女方满49周岁不能再生育子女或不具备合法收养子女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财政给予全额资助。

对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特殊人群”,按“就高”原则给予资助参保。

五、参保办理时间

2020年11月1日起,办理2021年度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税务部门集中征缴期为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25日17时。

六、参保办理方式

(一)“普通人群”参保方式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本地居民,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医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电子证件照片,到所属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

1. 农村、城镇居民(含幼儿、中小学生):各社区(村)办理农村、城镇居民的参保登记。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核对、补充完善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

2. 非昆明市户籍城乡居民:需持本人《云南省居住证》(未成年人凭父亲或母亲的《云南省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电子证件照片,在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

3.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参保:自2017年起已不再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办理参保,全部回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办理参保,各幼儿教育机构、中小学校负责以“家校通”及口头方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参保,各社区(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

(二)“特殊人群”及优抚对象参保方式

具有本市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城乡残疾人(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城乡独生子女死亡和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家庭的父母,简称为“特殊人群”。“特殊人群”及优抚对象由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将名册报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办理参保,社区(村)不再办理上述人员的参保。“特殊人群”个人应缴费用由个人按照缴费方式办理缴费。

七、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

1. 关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办理缴费;

2. 下载“云南税务”手机APP办理缴费;

3.下载“云南农信”手机APP自助缴费。为增强权益意识,提倡广大城乡居民使用手机足不出户自主缴费。

(二)线下缴费

1. 到安宁市农村信用联社各网点通过银行柜面、银行ATM机缴费;

2. 在村(居)委会代征点,通过农信社POS机刷卡缴费。

新参保人群需要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就近办理参保缴费。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各社区(村)要把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列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社区(村)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参保工作领导小组,集中人力、时间和精力,统筹安排,分工协作,确保城乡居民参保任务按时按量完成。

(二)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各社区(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为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营造良好的氛围。各社区(村)经办人员要做到人人懂政策、个个会操作,业务经办准确无误。

(三)严格执行政策,接受社会监督。各社区(村)要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严禁执行政策走样,损伤参保居民利益,严禁强迫命令参保。

(四)加强信息收集,确保信息准确。各社区(村)在办理续保人员手续时要严格核对参保人员个人信息,收集、完善、记录参保人员联系方式,并建立相关台账。办理新参保人员手续时要按要求收集个人信息,做到不漏项、不缺项。如因工作人员核对信息不认真,参保人员基本信息错误造成二次办卡的,制卡费由责任人承担。

(五)强化督导检查,保证工作落实。参保工作启动后,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将到各社区(村)开展督查指导,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将由街道目督办在全街道进行通报,以确保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圆满完成。

(六)树立大局意识,确保参保数据准确、高效。街道城乡参保居民近3.98万人,参保人数多、时间短、任务重,不论以任何方式参保,医疗保险待遇均相同。为确保参保缴费不重不漏,保障街道近3.98万人城乡参保居民2021年1月1日按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各社区(村)要按照已确定的方式办理参保。因不按照办理方式造成漏保、脱保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已纳入街道对各社区(村)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