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全市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告
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告
目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和局部聚集交织叠加态势,临近春节人员交流频繁,疫情输入风险增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强化全市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减少出行
广大人民群众要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在公共场所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安前主动向村(社区)、组(小区)和工作单位报备,返安后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及时报备
凡从高中风险地区来(返)安人员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报备相关情况;中风险地区来(返)人员查验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须配合社区落实14天的健康随访;对高风险地区来(返)安人员一律执行“14+14”(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14天)的隔离管控措施,隔离期间进行四次核酸检测。
三、加强防护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医院、超市、商场等公共场所时);从事冷链、快递外卖、出租车(网约车)、公共交通、医疗卫生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触和处理进口冷链食品、境外货物时,建议佩戴一次性手套,做好个人防护。倡导积极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主动践行“社交距离、勤于洗手、科学健身、分餐公筷、革除陋习、控烟限酒”健康文明新风尚。
四、控制聚集
(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或承办大型会议活动,要落实“一责两案”(即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防会议活动期间发生疫情传播。
(二)全市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禁止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和聚集性活动,若因特殊情况确需举办的需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当地应对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广大人民群众不组织、不参加“杀猪饭”等聚集性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守。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三)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从即日起,暂缓办理一切红事喜事(包括:嫁娶婚宴、新居落成乔迁宴、满月满岁生日宴、生日祝寿宴等)客事宴席。操办丧事须一切从简,参与人员控制在近亲属和必要的邻里相帮人员之内,对外地远亲人员要进行严格的把关梳理筛查,严禁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和正在医学观察的人员参加,参与人员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扩散相关规定。村(社区)要对本辖区丧事进行登记备案和管控,对违反规定者,由村(社区)进行制止,不服从制止的将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处理。
(四)倡导商家为群众提供便利的采购服务,倡导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疏解采购年货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
(五)严控景区和公共场所接待规模。景区预约常态化,实现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继续执行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75%的政策。
五、减少人员流动
春节期间,倡导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在本地过节、不走亲访友;在外工作、生活、学习的安宁人,建议在当地过节,减少外出,可以使用视频拜年、网络问候等方式向亲朋好友传达祝福。加强养老机构、监所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妥善处理群众接老人回家过节等情况。
六、强化监管
学校、医院、政务中心、银行、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影院、KTV、酒吧、网吧、养老机构等公共场所必须严格执行 “云南健康码”和 “通信行程卡”的扫码查验、戴口罩、测体温,对拒不配合的,有权拒绝其进入,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市场主体和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不服从防疫期间管理的个人,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七、规范就诊
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定点医院(安宁市人民医院和云南昆钢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了对您自己、家人和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负责,请您带头遵守执行此通告要求。
安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871-68677691
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4736468590
安宁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0871-68709695
云南昆钢医院发热门诊:0871-68639380
安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