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我局按照市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公布各类政务信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大落实了政务信息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编制安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由安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1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将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中发布。
一、总体情况
为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2020年我局坚持“真实全面、严格依法、及时便民”的原则,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及宗教界人士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从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出发,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完善组织管理、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我局工作的实际,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工作机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全局电子政务系统及政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和建设、日常运行、系统维护、安全管理、用户管理、用户咨询、网上资源的利用等工作职责。落实信息工作与考核挂钩责任制和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安全开展。
(二)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工作质量。
为进一步保障政务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规范信息公开人员的上网行为,我局完善了《安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内部主要事项公开制度》、《安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目录管理和备案制度》,年初制定了信息公开计划,为平台设置了安全屏障,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质量:
一是公开内容更加及时。根据我局工作实际,按照《条例》规定,对产生的信息进行及时发布。通过信息发布使群众第一时间获取到新鲜有用的信息。
二是公开内容更加规范。努力将政策文件、动态信息等通过完整、有条理的梳理推介给公众,使其更为容易理解和完整掌握信息内容。
三是公开内容更加实用。在公开过程中,对群众期盼和急需的内容进行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实用价值。
(三)扎实推进,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在网上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2020年,我局公开信息42条,办理行政许可23件。
2.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安宁动态4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3.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我局主要通过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安宁统一战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公开。
4. 办理行政许可的主要类别:昆明市清真食品准营证新增23件。
5. 2020年我局无修改、废止及新制定规范性文件。
6.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结合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畅通申请渠道,保障答复及时有效。2020年,我局未收到需要按申请程序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8 | 相比上一年减少15 | 2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无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无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无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无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无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无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深度不足,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还有待进一步丰富完善。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不够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考核和督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决不能把信息公开工作视同一般的情况反映,可有可无,可报可不报,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更不能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应付了事,而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搞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把这项工作放在应有的位置、给予应有的重视、做出应有的成绩、发挥应有的作用。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充实专职人员,定期研究措施、解决问题,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
二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完善公开制度建设,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内部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0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联系地址:安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安宁市连然街79号市委210室)
联系方式:0871-68682460
安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