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暨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供销社、市消防救援大队:
近期,烟花爆竹经营、消费进入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仍十分严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精神,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切实维护春节期间安全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1年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落实我市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消除非法储存、非法运输、非法经营、超量存放事故隐患;增强烟花爆竹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严肃查处无证非法经营、擅自设立储存场所、销售劣质产品和超药量存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烟花爆竹领域各类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安排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效率,设置四个工作小组,具体分组如下:
(一)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第一工作小组
组 长:杨瑾(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杨茂昌(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科长)、市供销社、市消防救援大队、属地街道相关人员。
负责对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开展“打非治违”工作。请市供销社派车1辆。
联络员:杨茂昌,联系电话:13*******71
(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第二工作小组
组 长:张镭(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
成 员:吉珣炜(市自然灾害应急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市城管局、属地街道相关人员。
负责对连然街道、金方街道、温泉街道辖区内农贸市场等除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外场所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请市应急管理局派车1辆。
联络员:吉珣炜,联系电话:13*******63
(三)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第三工作小组
组长: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
成员:艾郑武(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工作人员)、高健(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属地街道相关人员。
负责县街街道、八街街道、禄脿街道辖区内农贸市场等除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外场所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请市市场监管局派车1辆。
联络员:艾郑武,联系电话:19*******91
(四)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第四工作小组
组长:市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
成员:杨永昌(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工作人员)、杨俊伟(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属地街道相关人员。
负责青龙街道、草铺街道、太平街道辖区内农贸市场等除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外场所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请市应急管理局派车1辆。
联络员:杨永昌,联系电话:15*******96
三、专项行动时间
2021年2月9日-2021年2月10日(共2天)。
请各单位参加执法人员,于2021年2月9日9:30在宁湖大厦1号门集中,统一出发。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于2021年2月8日12:00前将参加检查人员名单报送至应急管理局端口。
(二)请各单位参加执法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检查。
(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全程佩戴好口罩,拟参检人员检查开始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同志参加。
联系电话:68688582。
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