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宁市“最多跑一次” 事项清单(公共服务)》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宁市“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公共服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相关工作要求,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服务、司法服务、中介服务领域延伸,落实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延伸。市审改办根据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将事项分为了八类公共服务。现梳理了《安宁市“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见附件,以下简称清单)。通过两轮意见征求,现已修改完善,予以公布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单内容
《清单》共涉及10个部门的265项公共服务事项,其中:基本公共教育8项、基本劳动就业创业51项、基本社会保险86项、基本医疗卫生55项、基本社会服务14项、住房保障29项、基本公共文化体育8项、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14项。通过梳理,进一步规范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让企业和群众清楚地知道能够享受哪些公共服务事项,提供无差异、标准化、均等化政务服务。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宣传,及时告知,要加强对本部门实施公共服务事项的指导和规范,完善配套制度和办法,将《清单》的公共服务事项落实到位。
(二)规范办事流程。各有关单位要持续规范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工作流程(办事流程或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及时公布。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确保“最多跑一次”公共服务事项的实施。
(三)形成长效机制。各单位做好日常办件统计及台账归档,并收集典型经验做法做好宣传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投诉渠道,市政务局将结合民意访评机制开展回访评价,对违反承诺引起投诉经查实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对承办部门进行效能问责,确保《清单》落实到位。
三、清单管理
《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上级涉及事项变动的要求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及时予以调整,并向社会公示。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附件: 安宁市“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
安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