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然街道办事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和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为安全、规范和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以下简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结合连然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更有效应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最大限度保护全市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确保2021年4月30日前常住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达40%,6月30日前常住人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达70%,12月底前按照安宁市的整体进度安排推进。
二、工作原则
(一)全线推进
重点人群、高危人群、其他人群接种全线推进,进度计划上同步安排、同步开展,疫苗分配上区分轻重缓急,优先满足重点人群、高危人群接种需求。
(二)条块结合
按照行业主管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主要领导负总责,采取单位整建制和网格化覆盖相结合的方式,条块穿插、稳步推进。
(三)安全有序
坚守预防接种安全底线,加强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强化医疗救治保障,按照工作目标倒排工期,安全有序推进。
(四)应种尽种
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充分组织动员,应种尽种。
(五)宣传引导
按照国家口径进行宣传,强调国产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三、接种对象
(一)年满18周岁的9类重点人群
1. 进口冷链物品的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
2. 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
3. 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
4. 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
5. 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边境岸工作人员;
6. 医卫生人员;
7. 政府机关、公安(含戍边民兵)、武警、消防、社区工作者;
8. 物品、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
9. 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
(二)其他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高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学校教职员工和年满18周岁的学生;
(三)感染后易患重症风险的60岁以上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和需建立免疫屏障的其他普通人群。
四、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1年3月27日至2021年4月30日)
1. 确保街道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15家村(社区)工作人员90%疫苗接种,常住人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达40%;
2. 街道各办公室、中心、15家村(社区)的主要领导要作为第一责任人,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坚持“应报尽报,应统尽统”的原则,动员本辖区内所有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到安排的接种点进行疫苗接种。
(二)第二阶段(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1. 完成第一阶段未接种人员的接种工作,逐步开展60岁以上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和需建立免疫屏障的其他普通人群疫苗接种工作;
2. 各村(社区)主要领导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组织动员辖区居民,确保常住人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达70%。
(三)第三阶段(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在完成第一、第二阶段任务的基础上,按“应种就种”的原则完成常住人口新冠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顺利推进,特成立连然街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学林 街道党工委书记
马良兵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段晓华 人大街道工委主任
刘倍越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刘 斌 街道纪工委书记
黄艳彬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潘向忠 街道人武部部长
李 康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思思 街道组织委员
李 维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付筱嘉 街道宣传委员
成 员:沈旭江 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许晓东 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宋迎春 街道社会建设办公室主任
刘丽梅 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少芳 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罗 阳 街道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代志兵 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薛云峰 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王国相 街道综合执法队队长
赵云燕 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方建华 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左春杰 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蔡安涛 街道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副主任
尹志祥 连然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刘春红 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雷 琴 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5家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付筱嘉同志担任,副主任由许晓东同志担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街道各联系组负责对联系的村(社区)疫苗接种工作的指导和督导,要高度重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切实增强疫苗接种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充分认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对疫情防控、保护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具有的重要意义。按照街道安排组织动员辖区居民做好接种工作。
(二)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安全、有序高效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确保接种任务如期完成。
(三)强化监督,严格纪律
街道各办公室、中心、15家村(社区)要确保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完成疫苗接种,辖区居民完成90%以上的疫苗接种,对组织不力、未按计划和要求完成接种任务,影响工作进度、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加强信息统计,掌握工作动态
各部门、村(社区)要及时掌握本部门人员、辖区居民疫苗接种进度情况,做到“信息准、情况明”。同时要做好接种人员的健康随访,接种后出现异常情况的要第一时间向街道社保中心报告,再向市卫健部门报告。
2021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