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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105-421739 主题分类: 热点回应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5-28 11:34
名 称: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安宁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电话受理交办单(2021)21939(747902)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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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安宁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电话受理交办单(2021)21939(747902)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1-05-28 11:34 浏览次数: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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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安宁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电话受理交办单的回复

受理编号:上级交办(202121939747902

市长热线办:

2021423日,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安宁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电话受理交办单,交办日期:2021420日,受理编号为:上级交办202121939747902号。来电反映:我是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龙山湖畔小区的住户,整个小区私搭乱建的现象特别严重。

1.根据《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安宁市实施违法建设源头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安政通[2017]5《安宁市城乡违法违规建筑集中治理工作方案》([2018]21号)的文件要求,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大对龙山苑小区的巡查监管力度,增派网格员定点值守,采取“52”白加黑的工作模式,并联合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和其它职能部门对新增违法建设采取停水、停电,限制产权的措施,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拆除一起,建立长效机制,把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阶段。

2.根据《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相关要求,按照杜绝增量,消除存量的原则,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自2016年起对龙山苑小区违法违规建筑存量进行摸底排查并登记造册,最终对存量进行了锁定。开展了龙山苑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小区存量进行逐步、分批次整治第一阶段整治工作对情况比较严重的违建进行了拆除;第二阶段整治工作对剩余违建业主,执法人员下发了《询问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限制办理不动产登记告知书》,根据《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通知不动产登记(交易)机购对剩余违建业主房屋采取限制办理登记、变更、抵押、出具证明等措施,督促违建业主自行拆除。

3.由于是匿名来电,无来电人联系方式,执法人员无法回复来电人。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20214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