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宁创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色年华住宅小区工程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
安宁创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送《安宁创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金色年华住宅小区工程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安宁创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色年华住宅小区工程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规定,具体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你公司在连然街道办事处珍泉路以南建设28-29层10栋高层住宅小区,商业设施,配套生鲜超市,物管用房等用房;总住户1133户,总机动车车位1421个。项目占地面积42273.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99934.45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42883.45 平方米,住宅面积139178.94 平方米,商业面积1716平方米,公共配套1988.51 平方米,地下面积57051.00平方米,投资 102980万元,计划2021年4月开工, 2024年4月竣工。
二、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报告。
三、项目建成后综合能耗
项目建成后,预计年耗电1218.85万千瓦时,折合当量值1497.97标煤,等价值3754.06标煤;耗天然气13.99标准立方米,折合169.82标煤;耗水24.05万立方米;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当量值1667.79标煤,等价值3923.88标煤。
四、项目建设方案可行
项目建设方案可行,主要设备有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电梯等,设备选型合理、可靠,无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符合国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
五、项目单位落实节能措施
项目单位要将审查意见落实到项目设计和施工中,进一步完善用能方案及节能措施,做到节能设施建设与项目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项目节能措施可行,可以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
项目实施后,年综合能耗2024.85标煤(等价值),m=0.04%,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对安宁市能源消费增量影响较小。
项目通过实施节电措施后,年可节约能源90.01标煤,按照原煤指标系数0.7143标煤/吨,折合减少燃煤327.63吨。
六、有关要求
如在项目建设和生产中,若项目规模和能源消耗量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及时申请节能单项验收,确保节能审查意见落到实处,各项节能措施和能效指标得以落实。
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 2 年内有效。逾期或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等附属变化而未办理有关变更手续,本意见自动失效。
现将以上工程项目予以公示。
受理单位: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0871—68782213
邮政编码:650300
地 址:安宁市宁湖大厦便民服务中心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窗口
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