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21年中央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01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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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实施意见》(云贫开发〔2017〕4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完成情况(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1日—8月7日。对年度实施计划完成情况有异议,可向安宁市纪委、安宁市扶贫办反映。
监督部门:市纪委驻农业 安宁市扶贫办
农村局纪检组
监督电话:0871—68682575 0871—68697483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附件:安宁市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安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8月1日
安宁市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完成情况公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