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公告、任免名单、决定
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8号
经2021年7月29日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史俊、吴云、李忠、韩富国因工作变动调离安宁行政区域,4位同志的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有代表158名。
现予以公告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1年7月29日安宁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潘志丕同志为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顺华同志为安宁市水务局局长;
杨瑾同志为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路宽同志为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云山同志为安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周世元同志为安宁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张才兴同志的安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张明波同志的安宁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陈顺华同志的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忠同志的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朱云荣同志的安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苏伟同志的安宁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
决定
(2021年7月29日安宁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的规定,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1年12月任期届满,应予换届。依照《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7月29日决定: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安排在2021年7月1日开始进行,2021年12月31日前选举产生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依法在代表选举产生后2个月内召开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设立安宁市选举委员会
及办公室的决定
(2021年7月29日安宁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选举法和《云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安宁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成立安宁市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张勤勋 市委书记
副主任:尹贵生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浦 泰 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张宏斌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委 员:王 梅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曹忠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蔡志勇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 燕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周鸿斌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张红兵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解 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桥明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李剑飞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江 璐 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蒋 蕾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陈 榕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曹淑婷 市妇联主席
汪志伟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肖战风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
选举委员会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主持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安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工作人员从有关机关抽调,负责选举的各项日常工作。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美编:陈书雅 审核:付文文
发布:安宁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