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公安局关于安宁市第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5067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的函
杨继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320国道金方路口至五检站段车让人标识、信号灯和抓拍等设施的建议》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代表提出的320国道金方路口至五检站段改扩建通车后,车流量大,部分路段没有车让人标识、交通信号灯和抓拍系统等设施,行人穿越公路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尽快完善交通信号标识,并设置行车不让行人抓拍系统,确保行人安全。
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市公安局积极履行职责职能,目前此路段共有4个路口,均已设置信号灯,为信号灯灯控路口,同时在华西馨苑路段已安装车让人标志标牌提示和不礼让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并设置了违法曝光LED显示屏,将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车辆在显示屏上同步曝光。针对面商中您提出的华西小区与320国道交叉路口的交通组织、设施及标志设置问题,道路建设时在该路口设置了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线及交通违法抓拍系统。
320国道试通车后,该该路口交通事故多发,同时人民群众多次反映320国道华西小区路段交叉路口较多、影响车辆通行安全。在对该路口进行实地踏勘并结合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后,采取封闭路中开口、暂停交通信号灯等措施进行处置。代表反映的车辆行驶速度较快、影响行人过街安全的问题,大队将根据行人、车辆通行实际和道路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降低车辆速度,并加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抓拍处罚,增设警示、提示标志,有效保障行人通行安全。
下步,安宁市公安局将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对不礼让违法行为的宣传力度和查处力度,确保辖区道路通行安全。确保道路通行安全和通行秩序良好。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件公开发布)
安宁市公安局
202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