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公安局关于安宁市第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5191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的函
鲁国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福兴苑小区中间市政道路严管的建议》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代表提出的“连然街道福兴苑小区中间的市政道路(连然节制闸至珍泉颐苑安温路)乱停车严重,影响小区住户正常出入和街道通畅,建议相关部门加以整治,严格按划定的车位停车,凡未划定为停车位的一律不准停放车辆及堆放杂物,保证道路通畅。违者建议按交规重处重罚”的建议,我局在自身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好以下工作:
福兴苑建设初期,小区水闸处曾允许社会车辆通行。2015年7月份,按照市长热线办牵头召开的福兴苑小区专题协调会相关工作部署,福兴苑小区交通管理设施移交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管理,按照市政道路对福兴苑小区道路进行管理。后期,由于福兴苑水闸处禁止社会车辆通行后,福兴苑小区中间道路停放车辆主要为小区内部住户、商户车辆。目前,市公安局结合职能正常按照市政道路车辆乱停乱放进行处罚,及时清理乱停乱放车辆,但小区业主、商户意见较大,多次投诉交警执法。
2021年5月13日,连然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福兴苑小区中间道路停车管理工作进行了协商研究,会上,各部门针对福兴苑小区中间道路的管理进行了深入讨论,决定择期邀请住宅小区的主管部门及物业公司实地踏勘,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和任务,切实加强福兴苑小区内部停车的管理。
鲁国贵代表,感谢您对我市城区交通管理工作所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在下步工作中,市公安局将根据福兴苑住宅小区相关实际情况,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加强福兴苑小区中间道路的车辆停放管理工作,有效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件公开发布)
安宁市公安局
202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