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安宁市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入围单位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安宁市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入围
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根据《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云政办函〔2020〕115号)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属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为规范安宁市公车运行维护管理,节约财政资金,我单位作为采购主体,开展并顺利完成了安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2021-2023年定点维修和保养、保险服务公开招标。并于2021年6月21日向入围单位发出了入围通知书。
入围单位协定价格及优惠比例已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了公布。从即日起,除自行采购车辆运维服务的部门外,请其他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名单开展公务车辆运行维护服务,规范协议签订、费用结算,加强公车运维管理。
附件:1.安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2021-2023年车辆定点保险服务”名单
2.安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2021-2023年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名单
安宁市财政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