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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109-440698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9-14 10:02
名 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申明【2021033号】
文号: 关键字: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申明【2021033号】

发布时间:2021-09-14 10:02 浏览次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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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申明

2021033号】

胡发林因保管不善,将云(2020)安宁市不动产权第000105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申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15个工作日内到安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

  特此声明

                   申请人:胡发林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