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文化和旅游局《〈安宁市娱乐场所积分制等级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的审查意见
关于对文化和旅游局《〈安宁市娱乐场所积分制等级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化和旅游局: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办对你单位报来的《〈安宁市娱乐场所积分制等级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以下简称《听证报告》的内容进行了审查,认为该听证会的听证代表构成清楚,听证程序规范完善,形成的听证报告内容详实,较为客观地反映了听证会上听证代表的意见以及决策发言人采纳代表意见的情况,相关材料齐全完备,符合听证会的相关规定要求。
请你单位自收到该审查意见后,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后续工作,并及进将此听证报告进行发布。
附件:《〈安宁市娱乐场所积分制等级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听证报告》
2021年11月9日
附件:
《安宁市娱乐场所积分制等级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听
证
报
告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安宁市娱乐场所积分制等级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了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在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组织方”)于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举行了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安宁市娱乐场所积分制等级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
10月22日,组织方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关于举行《安宁市娱乐场所积分制等级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听证地点等相关内容。10月27日,组织方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关于举行《安宁市娱乐场所积分制等级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主持人、听证委员、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项。同时,将听证稿在网站上予以公布。此外,听证会邀请了安宁电视台、《今日安宁》新闻媒体到会报道和监督。
(二)听证会召开
11月5日下午14:30至16:30,听证会在安宁市宁湖大厦裙楼3楼1号会议室举行。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委员共3名,分别是安宁市人大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王莲丽、安宁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主任徐加仓、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刘鑫。
听证监察人2名,分别是安宁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矣泽芳、安宁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四级调研员李伦超。
决策发言人共4名,分别是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党委书记、局长唐科、市场管理科科长李规定、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余绍波,安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行业管理中队中队长李少国。听证会由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党副局长刘鑫主持,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杨亚雄、方圆、李琥、李睿担任会议记录人。
本次听证会共邀请听证代表16人,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城辖区街道文化管理者、持有娱乐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法人(负责人),16名代表均到会参加会议,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由会议监察人宣读监察意见书(第1号);
2.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情况和宣布听证会纪律;
3.决策发言人就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举办《安宁市娱乐场所积分制等级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稿的主要内容作说明;
4.听证代表对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举办《安宁市娱乐场所积分制等级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稿发表意见和提问(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
5.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的提问进行解答;
6.有补充意见的听证代表补充发言(每人发言不超过3分钟);
7.听证委员、听证监察人合议(20分钟);
8.主持人总结归纳各方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9. 由监察人对本次听证会出具意见书(第2号)。
二、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会议期间,16位听证代表就听证事项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每位听证代表事前都做了认真准备,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主要意见和建议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办法第十五条:本办法有效期五年,自2021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5日改为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3年。
(二)明确办法文稿中的适用范围。
(三)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对当年一次被评定为C等级的经营单位在当季度给予诫勉谈话应明确诫勉谈话人,明确培训单位和部门,将法人改为法定代表人及其负责人(含管理人员及员工)。
听证代表普遍认为,娱乐场所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制定的《安宁市娱乐场所积分制等级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比较切合安宁实际,《办法》以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公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为目标,通过实行娱乐场所积分制等级分类管理,促进行业管理与行业自律有机结合,从而实现对娱乐场所有效监管,主动服务,良性互动,必将全面推动我市娱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16名听证代表完全同意《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希望《办法》尽快在全市推行。
三、听证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
经听证委员、听证监察人、听证决策人合议后,就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听证主持人代表合议意见进行了现场评说和答复:
1.同意将办法第十五条:本办法有效期五年改为有效期3年,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212号)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2.同意在《办法》第三条中增设适用范围:全市辖区内所有许可在册的歌舞、游艺娱乐场所。
3.同意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对当年一次被评定为C等级的经营单位在当季度给予诫勉谈话明确诫勉谈话人为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明确培训单位和部门为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将法人改为法定代表人及其负责人(含管理人员及员工)。
4.经听证委员、听证监察人、决策发言人合议,一致同意《安宁市娱乐场所积分制等级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将其改为《安宁市娱乐场所积分制等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