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21年,安宁市应急管理局本着严格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加大我市辖区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序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现将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科学制定执法检查计划
积极与辖区内9个街道办事处对接沟通,认真梳理监管企业基础信息,严格按照分级分类工作制度,起草编制《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全年计划对我市辖区内186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其中工贸企业5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82家、矿山企业45家。在执法检查中紧盯监管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令整改率、到期复查率达100%和监管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这两个目标推进落实。
二、严查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2021年以来,共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511家次;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14家;对2家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实施强制供电;查封扣押1家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仓库,没收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28.2吨并委托进行无害化处理;没收并委托处理非法销售柴油(经鉴定属于危险化学品)1.82吨。今年以来,全局共对31起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累计实施行政处罚363.9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刑事犯罪问题9人。其中,立案查处预防性一般程序处罚案件15起,实施处罚89.2万元(含基础科立案2起8万元);事故处罚案件5起,实施处罚271.65万元;简易程序处罚案件11起,处罚金额3.06万元(含基础科2起0.56万元,危化科5起1.34万元)。
同时,充分借助“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和平台,将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查处的2起涉嫌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案件中涉及的2名当事人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在我市形成安全生产监管的高压态势。2起案件以危险作业罪品追究刑事责任在全市属于首例,并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表扬,充分展示出了我市安全生产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有效性,体现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三、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021年,由我局监察大队牵头调查生产安全事故6起。事故发生后,执法人员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要求积极开展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当事企业及时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依规做好事故调查的后续处理工作,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云南石化“12.13”事故调查工作已基本结束,事故调查报告报按程序政府批复。同时,我局积极配合指导市住建局开展辖区内发生的1起建筑施工领域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
先后排查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销售企业294家次,查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2328项,督促落实整改2267项;组织检查非煤矿山企业130家次,查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464项,督促落实整改460项;组织检查冶金工贸企业238家次,查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092项,督促落实整改1014项。开展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行动,排查梳理高危行业企业74家、重点单位48家、重大安全隐患13项,督促制定主要管控措施187项,并明确管控责任人和联系人。积极推进云南祥丰金麦化工有限公司吴家箐磷石膏渣场重大隐患验收摘牌销号,做好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并建立企业自查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备查。
五、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积极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录入执法检查数据“信用信息”“互联网+执法”“两法衔接”等系统平台,按要求将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录入“事故直报系统”。今年以来在“互联网+执法”系统录入行政处罚信息18条,其中事故处罚案件4条,预防性处罚案件14条,行政处罚按要求录入系统;系统内录入执法活动信息287条,检查企业180家,系统内完成计划检查企业数的96.8%。二是协调处理群众举报的信访件5件,按要求回复市长热线交办单,做到举报信访件件有回复。三是积极协调公安、环保等部门处理安宁西收费站附近甲醛危化车辆侧翻事故,按要求上报应急值班信息3篇。四是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充分借助“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提升我局行政执法综合效能,向市政府申请298298元专项经费用于配备执法装备。五是今年先后两次组织辖区内6支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筹划联合训练事宜,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10月9日按计划完成6支应急队伍联合训练,进一步检验和提升我市辖区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能力和联合作战水平。
六、2022年度工作重点
1.“互联网+执法”工作全覆盖开展。为切实提升我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智能化、数字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扎实推进“互联网+执法”系统在我市应急管理系统全面推广应用,加快形成全市应急管理“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卷宗网上生成、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执法档案网上形成”的执法新机制。2022年我局将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达到执法检查计划企业数的97%,实现所有业务科室现场检查执法文书100%通过“互联网+执法”系统自动生成并现场打印,增强执法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安宁市应急局及各街道实施的处罚案件实现100%录入“互联网+执法”系统。同时,由监察大队组织对9个街道的应急管理执法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每个街道熟练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力争使街道通过系统出具执法文书达到所检查企业数的60%。
2.“两法衔接”工作有效深入开展。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健全与检察、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有效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合力,促进行政执法和公正司法,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涉嫌犯罪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局监察大队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线索,并将案件移送书同时抄送人民检察院,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提供案件相关调查材料。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对可能涉嫌犯罪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监察大队可以商请公安机关提前派员介入,并加强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行政检察领域的工作经验交流,定期参加联席会议,互通案件和工作信息。对涉及死亡1人及以上、重伤3人及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案件100%移送司法机关。
3.逐步实现办案取证电子化办公。执法人员要充分利用已配备的综合执法终端设备,行政处罚案件的取证材料电子化达到80%以上,简易处罚案件通过“互联网+执法”系统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达到50%以上。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