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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311-783737 主题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12-13 11:01
名 称: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法治建设成效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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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法治建设成效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13 11:01 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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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关于印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各项管理机制日趋完善,基础短板逐步改善,治理能力与水平有效提升。“十四五”时期,我局将以坚持安全发展、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综合素质、推进依法治安、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全力压减事故(事件)总量、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事故(事件)、推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向好为主线,以建设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安全发展城市,依法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为目标,着力打造新时期“大安全、大应急”的管理格局。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建设成效(依法治市)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

1、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及党建工作要点中,组织4次市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总结研判各阶段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制定出台《安宁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安宁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表扬惩处办法》,进一步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齐抓共管。调整市安委会组成人员,新成立16个安全生产行业监管指挥部,以新机制压实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对《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制定《安宁市社会应急联动单位职责任务分工表》,对41个单位的应急救援职责进行任务分工,确保遇事不乱、各负其责、各履其职;组建完成安宁市灾害事故紧急救援队,下设20支分队,明确分队职责、队伍装备和队伍组成,提升应急救援的科学有效性。

2、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为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安宁市应急管理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的通知》、《安宁市应急管理局“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及时修订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办事流程图。在决策过程中,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党组决定的重点问题、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安全生产难点问题,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决策前组织合法性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有力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今年以来,无一起因决策失误或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

3、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当中,安宁市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截至目前,公示行政许可信息81件,行政处罚信息16件,公示率均达100%;全局共配备执法记录仪14台,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配发移动执法终端33部,案件办理使用率达100%。

4、实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并请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为我局制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含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流程图进行补充完善,规范我局行政审批工作,提升执法业务水平及执法能力做好法律保障。定期邀请法律顾问有针对性地解读法律法规和辅导行政执法相关工作,不断提升执法业务水平及执法能力。

二、加强法律实施监督

1、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审查长效机制。制定了《安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遵循调研论证、起草制定、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程序,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修改,并及时清理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严格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制定印发了《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对列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避免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推行“互联网+执法”,局内相关科室统一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行政执法,运用国家和我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及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通过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积极发挥市级执法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街道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强化执法检查的震慑作用,严格执法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进而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两会”和“COP15”大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平稳有序。我局2021年纳入监管执法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共186家,其中:非煤矿山领域45家,冶金工贸领域59家,危险化学品领域82家。辖区9个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计划执法检查企业465家。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昆明市开展安全事故责任调查和追究工作办法》,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截止12月10日止共对29起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累计行政处罚359.6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刑事犯罪问题9人。其中,立案查处预防性处罚案件14起,实施处罚85.2万元;事故处罚案件5起,实施处罚271.65万元;简易程序处罚案件10起,处罚金额2.78万元。

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1.开展专题法治知识培训。1月22日,我局法律顾问洪敏为全局干部职工及街道应急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共计65人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就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专题讲解,进一步规范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3月12日,我局法律顾问嘉欣律师为全局干部职工及街道应急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共计65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条款修订内容进行专题培训。

2.开展矿山领域普法培训。3月23日,组织我市辖区内非煤矿山(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各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共计39人,召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推进暨业务能力培训会。

3.开展化工领域普法培训。3月24日,市应急局组织召开了《安宁市“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专题工作会》。市应急局危化科分管领导、科长及工作人员,市辖区内 58 家涉及“小化工”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4.开展社区普法培训。3月29日,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在金方街道黎明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由市应急管理局为黎明社区居民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法治知识宣传教育,并实地开展自救互救现场培训。此次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安全应急手册150册、防震减灾扑克牌150付、宣传布袋200个、防灾减灾宣传单200份安全诚信建设宣传单1000份、居民安全宣传单500份。

5.提高行业安全法律意识。1月29日,召开了2021年安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第一季度安委会(扩大)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宏斌及在家的全体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张辉出席本次会议。市级37家相关部门主要领导,9个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及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2个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辖区82家冶金工贸、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建筑领域重点企业共160余人参加会议。参会人员观看了由市安委办拍摄的安宁同泽建材有限公司“12.04”机械伤害一般生产安全事故、“1.25”金方街道通仙桥村民房火灾事故、南环一级公路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通过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意识及法律意识。5月19日,安宁市召开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会暨2021年第二季度安委会扩大会议,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毕绍刚,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宏斌,市政府副市长,安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太平新城管委会、职教基地管委会分管领导,各街道、市级各部门及辖区重点企业共180余人参加会议。在原红星农场养猪场仓库厂房事故现场,开展了“5·08”事故现场警示教育,随后召开2021年第二季度安委会扩大会议。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云南敬业钢铁有限公司“3·29”“4·06”生产安全事故、县草公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市安委办、交安委办、消安委办分别通报了1-4月份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下步工作建议,青龙街道主要领导对近期辖区接连事故教训及下步加强防范工作进行表态发言。

6.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及咨询活动。2021年6月1日上午11:00,安宁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生产安全事故政企联动综合应急演练在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动力能源分公司举行,市委副书记、市长毕绍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宏斌等市级领导,各街道、管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及企业代表、新闻媒体150余人参加活动。接着,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18家重点行业管理部门在昆钢日月湖广场开展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现场,市总工会、市应急管理局、市文旅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等18家市级部门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播放宣传片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安全生产、应急避险、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自救互救等知识。同时,全市主要交通道口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将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向高潮。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 3000 份、环保袋1500个  、塑料杯 2000个,接受群众咨询 200 人(次)。

7.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法律知识培训。6月11日下午14:00,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30余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波向全体干部职工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关知识。

8.组织规模以下工贸八大行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6月2日,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各街道规模以下工贸八大行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参加会议的有连然、草铺、八街、青龙、温泉、金方等街道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和9个街道应急管理中心主任、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局分管工贸行业的副局长李波主持会议并安排部署工贸八大行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9.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相关知识培训。6月10日上午,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宁湖大厦1018会议室组织召开2021年安宁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30家主要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省、市2021年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汇报了我市上半年防震减灾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重点工作,并对下半年各项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9月17日上午,安宁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党员志愿服务队到金晖社区江东天然居小区开展2021年全国科普日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读本等方式,向居民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防震避震知识。印有防震减灾宣传标语的无纺布袋、纸巾、水杯、地震科普小知识的小册子等宣传品,吸引了大批居民来到活动现场排队领取,群众热情高涨,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

10.提高各街道安全法律意识。9月11日下午,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到温泉街道组织召开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会,安宁市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李建昆律师重点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背景及过程、对企业的要求、对监管部门的要求、主要亮点等四个方面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和剖析,宣传人数为40余人。9月17日下午,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到禄脿街道组织召开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会,安宁市应急管理局聘请原盘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副县级调研员廖安席围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新思想、新要求、新亮点、新举措,结合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重点对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危险源辨识和风险管控、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加快完善“三管三必须”格局及完善政府部门监管机制等方面内容进行全面深入的解读。宣传人数为30余人。

11、参加法院刑事案件审理旁听。2021年6月16日上午9:40,安宁市人民法院对陈宝国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开庭审理,我局分管法制工作领导带队组织相关科室及辖区企业负责人30余人参加旁听,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提高全民守法意识及企业负责人守法经营的意识。

四、加强组织保障

我局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监管体制,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监察执法,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机制。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法治建设中的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及党建工作要点中。二是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全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形式,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结合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应急管理队伍思想建设,我局为全局领导班子及各个科室都征订了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三是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通过邀请法律顾问、安全总工和专家有针对性解读法律法规、“以案释法”和辅导行政执法相关工作,不断提升执法业务水平及执法能力。选派部分局领导及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危化科、基础科、矿山科执法业务骨干参与昆明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执法培训;邀请专家组织法治培训和法治讲堂,传播应急管理知识,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依托“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平台开展应急管理干部大培训,切实解决应急管理系统干部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021年未发生违法违纪违规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2021年零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我局昆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和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要求,我局对涉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修订了《安宁市应急管理局权责清单》。为提高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水平,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实施,确保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了《安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裁量权基准》,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召开案审会实行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全年办理的19件一般行政处罚程序案件均进行法制审核,法制审核比例达100%,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量。2021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2、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重拳出击抓典型,充分发挥执法的警示和威慑作用。一方面对罔顾群众生命安全、发生事故的企业和违法经营户,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和上限处罚。另一方面,从事故处罚向预防性处罚转变,及时排查梳理科室和各街道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日常监管过程中最难监管、隐患整改最难落实和不服从安全监管、问题最突出等企业列入集中执法名录,实施重点执法和惩处,以反面典型教育、震慑其他问题企业,消除他们的消极、观望、对抗思想,增强企业抓安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推行信息化安全监管。自2021年以来,安宁市应急管理局积极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及时梳理“互联网+监管”系统检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积极推进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截至目前,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利用“互联网+执法”系统检查企业257家次,出具安全生产执法文书622份,查处事故隐患723项,行政处罚全部按要求录入系统。

(3)以执法与服务并重为原则,促进企业安全发展。以“执法先送法、监察先服务”的执法与服务并重理念,采取先提示、后检查,先警示、后查处,先约谈、后处罚的“三先三后”执法方式,让违规企业在接受行政处罚的同时,安排安全生产专家和监管人员主动到企业上门服务。对在整改中出现的技术难题或专业问题,建议企业寻求安宁市安全生产协会的帮助,利用行业协会更加广泛的专家资源指导隐患整改,完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实现“刚性化”执法向“人性化”执法转变,促进企业安全管理迈上新台阶。

(4)以信息化辅助为手段,着力推进精准执法。我局充分发挥昆明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信息化系统的作用,建立“三个必查必罚”制度,对系统内隐患“零报、不报、乱报”的企业实施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形成“线上全面监管、线下精准执法”的工作机制。(六)我局2021年1月1日以来在安宁市门户网、云南省人民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网均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截止11月30日共公开政务信息181条。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等民主监督,全面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配合、支持人民法院行政审批工作,积极做好应诉,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尊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

(5)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机制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2021年已结案的9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检自查和评查工作,参加2021年度昆明市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报送了2件2020年行政处罚案件和1件2020年行政许可案件,均为优秀。并且及时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确保行政许可及审批程序规范化运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 

3、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按照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对调整、取消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及时进行全面的清理和自查,全面整合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将全局涉及的5项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市政务中心窗口进行审批,确保受理的所有行政审批项目从受理开始到办结送达等所有审批环节纳入市政务系统,实现统一受理、统一回复、限时办结。

六、未发生一票否决情形

按照目标要求,近两年来我局领导班子成员未发生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七、下步工作计划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将紧紧围绕国务院、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的总体部署,按照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创新再发力、开放再提质、工作再抓实。2022年,我局将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法治化建设;

二、持续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法治思维和行政执法水平;

三、坚持依法行政,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水平;

四、利用宪法周、普法讲师团法治巡回讲座等活动,加大”送法学法用法释法“力度,营造人人懂法,守法,遇到问题用法的安全监管氛围;

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和依法化解安全生产领域矛盾纠纷工作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