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国道安温路至龙山立交段改扩建工程 (一期)工程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安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安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的320国道安温路至龙山立交段改扩建工程一期工程(简称320国道新大桥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审计。
一、基本情况
320国道新大桥工程为320国道(安温路至龙山立交段)改扩建工程的一部分,工程东起安温路起点里程K4+240,自东向西跨越螳螂川,经与螳川北路十字相交后止于连然街(嵩华路)口,止点里程K4+580,路线全长340米,含52.6米长桥梁1座,道路宽60米,双向8车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综合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
审计结果表明:320国道新大桥工程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了职责,执行项目招投标制,该项目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执行了监理制,聘请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工期、安全、进度等进行监理;按照合同制的相关规定,与各参建单位分别签订了合同协议。相关单位相互协作完成各项工作,安宁市交通投资公司派出人员作为甲方代表进行现场管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建设任务,确保道桥工程按时通车缓解进出安宁市区的交通压力,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但存在结算时间过长的情况和结算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38.1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安宁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交投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合同约定进行据实结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安宁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在工程建设中应加快结算进度,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按合同约定尽快办理工程结算;二是按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要求,建设单位收集整理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归档;三是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尽快办理工程的产权移交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安宁交投公司积极进行了整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据实结算,对多计的138.17万元工程价款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