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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204-527105 主题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12-20 14:29
名 称: 2021年度安宁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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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安宁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0 14:29 浏览次数: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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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宁市公安局在安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绩,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忠诚履职,全面夯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各党(总)支部年度学习计划,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营造学法、守法、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紧紧围绕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公安法治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局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公安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公安建设的重大问题,一手抓防风险保稳定护安全,一手抓强改革优服务促发展,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3高质促推创新创优创效。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项目化推进执法办案中心升级改造,派出所100%建成标准化办案区;严格落实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和禁止逐利执法七项规定,对3501起案件进行回头看,均未发现问题;扎实开展两有一压专项治理,对1534件案件进行评查,执法瑕疵100%整改到位;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挂牌整治,创新123书,跟踪问题销号清零;健全完善执法办案公开、执法巡查等制度,实现对执法办案行为数据记录和全流程监督管理,执法风险处置率达100%、批捕率87.47%,有效打通执法监督、案件审核、质量评查大通道,切实提升执法效能积极助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1着力打造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体系。对照五级十三同要求,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将户籍业务、出入境业务、危爆业务、车管业务等整合融入云南省政务服务网,打通在线办理全流程,为群众、企业办事便利化、高效化提供了有力支撑目前,164项政务服务事项入驻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政务事项政务公开率100%四级网办率达到98%。研究制定《深化网上办降减窗口量工作实施方案》,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公安综合服务窗口,提供集中受理、办理、咨询等服务,办事效率平均提速30%以上,回访满意率达99.87%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落实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严格按照要求编制完成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并在安宁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把落实容错纠错柔性五张清单工作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等工作结合起来,统一执法尺度和标准,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3重拳打击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线索核查办结率100%;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成效突出,挽损225万元、止付金额近1.4亿元,全市人民群众受保护率达118%;纵深推进严打整治,全年刑事拘留993人、逮捕直诉1448人、行政拘留3026人,同比分别上升24%40%53%,现行命案保持100%全破,两抢案件保持零发案黄赌毒警情降至历史最低点,全市人民安全感满意度逐年攀升。

(三)完善依法行政体系,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托“云南公安执法公开管理平台”将警综平台中流转的行政案件办理信息同步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执法回告制度,实现了除涉及隐私和未成年人违法案件外的100%行政执法公开。

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出台《安宁市公安局关于对现场执法记录仪规范使用进行倒查点评考核实施办法》,对全局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情况采取三级检查、倒查、考评,真正让公安机关执勤执法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安宁市公安局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安宁市公安局法制员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和程序等方面开展行政执法决定五级审核制度,压实执法责任,严把案件审核质量关。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与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协议,为重大决策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法律知识培训等提供法律服务,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引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机制,确保公安行政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笼子内规范运行。

3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规则》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备案工作。依法依规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专项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清理工作,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

4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全面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执法责任制2021年有行政复议15件,行政诉讼3件,具体行政行为无被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违法或变更、撤销的情况。

5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联动机制。坚持联调联动、多元化解完善人民调解、治安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13个派出所100%规范建立调解室,100%落实人民调解员、司法调解员及律师三员,实现驻所调解员全覆盖。

6、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从组织领导、机构建设、人员配备着手,积极构建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内部审查制度”,对外公布的政务信息均通过四级审查制度才能发布。2021年,市公安局在安宁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291条信息,及时发布了公安机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重大举措和便民措施,制定完善了《安宁市公安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并及时公布以便群众开展咨询申请。同时,通过新媒体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有效提升公开信息的群众知晓率。

(四)深化法治建设宣传,高质量完成普法宣传教育任务

1针对内部人员开展教育培训。结合入警培训、送教上门、实操实训、网上课程等多种学习方式不断夯实学习培训推动安宁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及民警学法用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领导干部和民警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2针对重点对象开展宣传教育。选派科级领导作为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结合发生在青少年学生身边的真实案例进行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宣讲,持续提高预警教育和预防教育,不断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3针对重要节点开展宣传教育。我局结合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媒体宣传、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宣传展板、开展宣传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防范及普法宣传,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针对关键环节开展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选取具有普遍指导、警示作用的案件,认真分析,汇编12期以案释法指导性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一线民警执法办案的指导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虽然安宁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表现及原因有一是执法理念存在偏差。个别领导干部和民警法治观念不强,对公安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导致在推进规范执法办案进程中少数民警职责履行意识、办案程序意识不强不清,对待当事人态度不耐心、言行不规范。二是执法方式不适应。不能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精神和文明执法要求,不注意执法方式和执法技巧,导致机械执法、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还时有发生。三是监督管理仍有缺口。执法公开度、透明度尚不能达到要求,使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的渠道还不够宽泛和通畅。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着力提升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全力推进“抢开局、抓落实、双过半”重点工作,建立健全警情高发地区严打整治常态机制,做到接触类刑事警情同比下降5%,治安警情、电诈警情同比下降,“两抢”零发案;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线索查办结率达100%;全力攻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案件及突出类案,做到现行命案100%必破、刑事打处同比上升5%、入室盗窃等五类类案发案打处率同比上升2%,接触类刑事警情“发3打1”;加大对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持续净化社会环境,确保打处同比上升20%,跨境赌博破案数同比上升10%;深入推进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提升毒品治理能力水平,确保抓破缴、查收戒、起诉数等7项指标100%完成。

2着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深化推进政务服务向派出所延伸,在让群众、企业“就近申办”的同时实现派出所窗口“一门通办”、全科办理公安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安宁公安27项便民措施和10条服务承诺,持续推进“深化网上办,降减窗口量”工作,实现公安业务“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发挥平安螳川驿站示范效应,加快推进“四位一体”公安综合服务站建设,加大自助设备投放力度,实现“自助办”“就近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五级十二同”工作要求,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办事标准和服务流程,为群众、企业提供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服务。

3提升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坚持“以学促用、以讲练兵”,将规范执法贯穿全警实战大练兵,提升执法主体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构建全链条、可追溯的执法监督体系;深入贯彻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和容错纠错、正负激励机制,有效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职、维护执法权威、激励担当作为;运用集体审议机制,严格落实重大敏感案(事)件政治把关、政治安全风险预防预警报告处置责任,实现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安宁市公安局

202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