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司法局 关于对安宁市人大六届五次会议第65114号 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安宁市司法局
关于对安宁市人大六届五次会议第65114号
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李加成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完善认罪认罚工作中值班律师制度并将服务费用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纳入安宁市财政统一保障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市司法局自收到市人大六届五次会议第65114号【监察司法】建议,及时召开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暨政协提案办理的方案》(安司发〔2021〕17号),成立了市司法局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该建议由分管领导张建峰副局长牵头,公共法律服务科(法律援助中心)具体负责办理回复工作。
为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新规定,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公正司法。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从程序上要求必须在律师见证下进行集中告权、证据开示并由律师签署具结书。结合安宁实际,为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国家安全厅 云南省司法厅印发云南省贯彻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昆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安宁市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值班律师制度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已于2019年7月正式开始执行。
一、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市司法局加强与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协作配合,建立公检法司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及值班律师制度工作机制,明确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职责,细化法律帮助形式、审前调查组织实施方式。同时,市司法局在市看守所、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相关律师到市检察院、市看守所值班,依法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促进公正司法和人权保障,实现律师资源共享。
二、全面落实并完善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和值班制度
市司法局与驻市各律师事务所精心筛选高素质律师,组建值班律师资源库,发挥律师协助办案义务,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犯罪嫌疑人提供即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制定下发了《2021年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接待接访工作的通知》(安司发〔2020〕68号),2021年继续开展律师参与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接访工作,并将每周星期一、二、三、四、五确定为安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接待日。按照《2021年安宁市律师参与接待接访值班表》,认真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接待接访工作。同时,市司法局制定下发了《2021年安排律师到市检察院 市看守所值班的通知》(安司发〔2020〕69号),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协调一致,自2021年1月起,定于每周五组织安排相关律师到市检察院、市看守所值班,配合市检察院做好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从程序上要求必须在律师见证下进行集中告权、证据开示并由律师签署具结书。市司法局将各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接待接访和律师值班工作表现,进行严格考勤、考核,并纳入2021年度评先评优、年检考核及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综合予以运用,全面落实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和值班制度。
三、值班律师见证工作情况
按照《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国家安全厅 云南省司法厅印发云南省贯彻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规定,我市自2019年7月起,市司法局指派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31日,值班律师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1187件(人);2021年1月1日至5月31日值班律师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316 件(人)同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按就近原则或“预约”方式由值班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辩护,实现了第一时间律师对犯罪嫌疑人权利告知及法律援助辩护有效衔接等工作。
四、值班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情况
按照《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昆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我市自2019年9月1日起,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对刑事审判中没有委托辩护律师和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和当事人,由市司法局指派律师提供庭审辩护或法律帮助。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指派律师提供庭审辩护590件(人)、提供法律帮助722件(人)。2021年1月1日至5月31日,已指派律师提供庭审辩护188件(人)、提供法律帮助226件(人)。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
五、政府购买服务及相关经费保障情况
我市自2019年7月起,市司法局指派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值班律师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和自2019年9月1日起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以来,严格执行《云南省法律援助经费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落实值班律师和律师法律援助辩护经费保障,充分调动律师工作积极性。目前,中央、云南省、昆明市有关文件中对此项工作中律师的服务费用没有具体规定。而且,值班律师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和律师法律援助辩护的件(人)数每年都不同。目前,我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律师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和提供法律援助辩护补助参照《云南省法律援助经费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值班律师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按照每人每件补助100元、审判阶段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辩护的每案补助600元、提供法律帮助的每案补助200元的标准。根据当年实际发生案件数和产生的所需费用,次年由市司法局向市政府请示由市财政核拨后,及时兑付给经办律师。
2020年值班律师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所产生的服务费用、指派律师提供庭审辩护和法律帮助产生的服务费用,已由市财政按实际发生额全额拨付。同时,对2021年上述工作开展所需经费,市财政已从全市年初预算其他公用经费中调剂拨付。确保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律师值班制度、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及法律援助工作在我市全面实施,所需服务费用已全部纳入市财政统一保障。
感谢您对市司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市司法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