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交办(2021)40033(371146)回复
发布时间:2022-01-05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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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安宁市市长热线受理交办单的回复
受理编号:上级交办(2021)40033(371146)
安宁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上级交办(2021)40033(371146)号,安宁市城市管理局于2021年1月4日收悉。来电人反应:经过安宁市珍泉路该路段有绿化公司的人员在给路边的树喷洒农药,他们没有设置提示标志我们经过时也没有停下喷了我们一身的农药,对此我不认可,请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要求后期喷洒时设置提示标志提示行人。安宁市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职能部门对该交办单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过落实,此路段由昆明汇丰花卉有限公司负责管护,目前已安排在今后的绿化作业时会规范使用提示牌,并对路过行人进行避让,规范作业。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1月5日13:50分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向当事人表示歉意并取得了谅解。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