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数据分析报告
根据安宁市司法局发来《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汇总分析了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数据,现将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共两项,一是教师资格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二是民办教育机构设立审批。2021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1286件,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在所受理的行政许可中,教师资格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1259人次,民办教育机构设立审批27件。全局共1人持有行政执法证,2021年无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及群众举报投诉的行政执法案件。从所受理的行政许可内容看,许可事项仍然集中在教师资格认定。自2021年7月,我局根据上级部门和“双减”政策实施的要求,将停止对民办培训机构(文化类)开办许可的审批,因此,本年度行政许可次数比2020年有所减少。
二、主要做法
1.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我局制定的《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明确我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主要任务并根据业务科室职责进行了责任分解,确保“三项制度”工作有序推进。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将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和行政执法结果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开,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动态化管理。在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平台上完成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人员信息的录入。二是组织我单位8名公务员参加行政执法新办证及轮训学习。
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印发了《安宁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在“协同监管平台(云南)”系统中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简称“两库一清单”),截至目前,在库检查人员8人,实施随机抽查事项6项。
4.2021年,组织开展各项检查工作168余次,从食品、安全、疫情防控、消防、卫生等方面,进行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的全覆盖、全方位检查。
三、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的机制不够完善。教育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教育法律法规刚性规定少等因素导致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缺乏导向,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教育行政执法的难度。二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当前,行政执法建设已日趋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但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明显不足,不能够满足行政执法的专业需求。
四、下步工作打算
1.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的相关制度。行政执法机制是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的前提和根本保障,结合教育行政执法实际,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流程。
2.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除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级行政执法新办证培训和轮训外,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与执法岗位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
安宁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