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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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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201-499433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1-25 17:06
名 称: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7:06 浏览次数:188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现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组织保障

加强领导,夯实基础。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宁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瑾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局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安宁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及时更新政府网站相应栏目的政府信息。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共发布安宁动态信息33条,公示公告24条,政策解读1条,政策文件1条,财政预结算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2条(其中:质量安全监督信息11条、灾害事故救援3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0年1条;基层政务公开领域211条(其中:安全生产领域182条、救灾领域2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1年,本单位未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内容更加丰富、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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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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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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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仍不完善。我局虽明确政务公开负责科室、负责人以及各科室在政府公开中应负责配合落实的事项,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沟通不够等问题,致使公开内容不够及时;二是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精细化精准化程度还有待持续深化;三是政务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丰富,还需通过更灵活有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多、更新的政府信息。

改进措施:2022年,继续健全日常监管体系,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和梳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创新政务公开方式,让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方式更便捷、需求更对称、内容更生动。政策性文件应解读尽解读,制作适合传播、喜闻乐见、简明易懂的解读产品,多形式、多角度、多维度进行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准确性,切实提升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件数为0,收取金额为0。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