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安宁市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滇中新区税务局及安宁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规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强化税收管理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共承办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4件,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安宁市税务局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安宁市税务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主动公开范围、时限、公开方式等,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在安宁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条,其中安宁动态栏目103条;税收管理领域栏目:政策法规1条,纳税服务9条,行政执法42条;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税收优惠5条,费金优惠政策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安宁市税务局按照要求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定期登录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查看情况,截至目前,安宁市税务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无行政复议处理情况;无行政诉讼处理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安宁市税务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健全完善政府信息获取、保存、发布流程,严格保密审查制度,层层把关,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把政务公开工作同税收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2021年在政务公开过程中,未发生泄密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安宁市税务局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定《安宁市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照目录,细化分类,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标准化规范化进行全生命周期信息维护。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不定期更新;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积极组织各相关业务股室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操作业务培训,熟悉各项操作规范与流程,高效率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每季度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加强对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在办税服务厅门口设置举报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4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资源整合力度还需加强。由于税收管理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涉及业务面广、专业性强,因此需进一步对各业务股室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公开信息梳理和收集并及时发布。
(二)信息公开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需进一步督促各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力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度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情况
1.安宁市税务局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根据“十四五”规划纲要,依托安宁市政府门户网站紧扣“六稳”“六保”推进税费政策发布和辅导,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提升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一是深化税收服务人才发展战略,以“螳川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为契机,围绕“人才引进和培养”“优化安宁营商环境”等主题,制作《安宁市创新创业常用税收政策解读》课件,详细讲解企业从初创到成长再到成熟三个时期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创业者提供“量身定制”的税收指导。二是做好创业期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加强税收服务制造业,安宁市税务局召开税企座谈会,强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政策宣传解读,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进行精准辅导,通过一对一上门辅导等形式了解企业具体经营状况,解答企业疑惑,帮助企业应享尽享改革红利;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专题培训,发放《研发费用加计税前扣除新政指引》290余份;联合安宁市工商联深入开展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积极落实“政策惠苗、服务助苗、发展护苗”系列举措,就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合并申报具体操作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辅导,为小微企业送上专属政策包,以及包含社保费政策、人才引进政策等在内的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大礼包”,不断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小微企业政策红利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实地走访辖区内“小巨人”企业充分了解该公司生产的产品及生产形势,为企业讲解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留抵退税政策等支持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
2.安宁市税务局围绕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政务公开,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建设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将“全程网上办”“最多跑一次”清单等多个事项分解到各业务部门,及时进行信息录入,完成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信息维护工作;加强服务公开,围绕建设“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税费服务新体系,线下在办税服务厅设置24小时自助办税区内含6台自助终端,在中石油园区设置1台自助办税终端,在安宁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2台自助办税终端,实现自助办税终端网格化全覆盖。积极拓展创新服务举措,继“税邮合作”业务后继续推出“税务+广电”合作模式,将办税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办税。线上成立“纳税服务支持中心”,通过统一对外服务电话0871-68612366,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一对一”的电话协同辅导,帮助纳税人缴费人解决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一部手机办税费APP等网上涉税系统使用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让纳税人缴费人轻松实现事项网上办。依托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退税业务模块,施行“无纸化退税”便民服务,使退税流程更清晰,办理时间更简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按照公布标准,将案件基本情况、查处违法问题、处理处罚结果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开,同时将严重税收违法行为列入“黑名单”。通过政务公开、依法惩戒等举措,引导企业自觉遵从税法,净化税收环境,创造公平营商环境。
3.安宁市税务局税费政策落实落地深化政务公开,依托安宁市政府门户网站、魅力安宁等平台及时公布转载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通过市长热线交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143个,回复率达100%;组织干部开展“办税服务体验日”,邀请9位小微企业代表深入办税服务厅开展互动体验日活动,详细了解自助办税、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告知承诺制、首违不罚等便民惠民新举措,交流办理感受,为提升服务水平建言献策。组织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工作,在办税服务厅导税台显眼位置放置了需求调查的二维码,引导进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纳税人参与调查,各管理分局充分动员纳税人积极参与需求问卷调查,征求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共24条。全面推行税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现纳税人对税务服务事项的评价,进一步提升了税务系统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将所有办税窗口和自助终端机接入“好差评”管理系统,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登陆统一工作平台,在业务办理结束时主动自觉接受评价,做到一次一评、一事一评。纳税人评价好评率超过99%。
4.安宁市税务局围绕夯实基础深化政务公开,制定《安宁市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动态更新,在办税服务厅门口设置政务公开宣传栏,规范张贴公示信息,在办税服务厅摆放纳税指南、操作手册、政策宣传页等供纳税人翻阅,让纳税人了解办税所需资料、办理流程及最新优惠政策。
5.2021年,安宁市税务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在安宁市政府网站规范公开近三年安宁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
6.安宁市税务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组织各业务股室负责人通过“学习兴税”平台,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不断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扎实做好税务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