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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311-800755 主题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2-16 10:01
名 称: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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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2-16 10:01 浏览次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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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安宁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分指挥部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责任分解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21年内发挥着政府建设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推行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制定了《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实施方案》和《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改为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按照《昆明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于2019年机构改革时按照安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要求各业务科室积极对接市局相关处室,重新梳理机改后的权责清单,进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已按要求将权责清单明细表及权责清单封面汇总签字盖章交至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由安宁市政务服务局进行统一的调整并公示,今年内未有变更事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积极主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现聘有云南嘉喜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法律顾问参与我局案件审核和基层执法人员随队执法工作。目前法律顾问已完成周值班42次,提供咨询180余次,协助审核一般行政处罚案件80余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20余份,参与我局52个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的案审会集体讨论,参与3次随队执法工作;三是与其他局联合开展检查,2021年度联合监管工作共开展4次,有效强化了联合监管机制;四是开展智慧化市场监管,打造凌波智慧化集贸市场,让百姓尽享便捷实惠,开展智慧化餐饮监管工作,搭建“1+3+N”餐饮智慧监管系统,助推食品安全监管提质升级;五是实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压缩涉企检查事项及频次,对主要风险点进行精准识别和监测预警,实现对风险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提高监管及时向、精准性、有效性,更好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智慧监管能力。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标上海等国内标杆城市,着力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及“推进企业开办全流程便利化”上下功夫,打通开办企业的关键环节,全力破解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促进市场“新陈代谢”。为全力推进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便利化改革。通过“一窗通”服务平台,整合设立登记、印章制作、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加强信息共享,提高“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的企业开办服务能力,形成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社等部门涉企数据交互机制,为各业务部门内部简化审查、提速审批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做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医保登记“一窗受理、同步办理;通过营业执照自助打印机的成功安装,实现了企业互联网申报与自助打印营业执照无缝衔接,真正实现了企业登记“一门一窗一次”办理,即企业网上申报一旦通过,便可选择距离最近的网点打印营业执照。

  优化公共服务。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12315投诉举报中心围绕上级各部门及安宁市场监管局中心工作,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法高效处置转办各类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为稳定社会、化解矛盾,倡导法治作出贡献。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确定了局党组书记、局长是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法制的副局长是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分管负责人,法制监督科是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牵头科室,局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科、消费者协会、网络交易及信用监管科、知识产权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安全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量监督与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科、市场规范管理和价格监督科是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各责任科室。按照《安宁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经合法性审查资料、征求意见及政府常务会讨论后,于2020年10月20日实施《安宁市知识产权资助及扶持管理办法》。本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提案,按时回复率达到100%,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实施的公众参与度。我局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没有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仍提交决策机关讨论的情形;没有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的情形。2021年5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开展专项清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21年内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2021年我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程序要求,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并严格实施《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案审会议讨论制度(试行)》、《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办法(试行)》及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及对行政执法案件严格把关提供制度保障。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针对食品药品、旅游市场、特种设备、价格监督等重点行业和民生领域及群众关心、关注和关切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开展了“两退一抗”药品专项检查、野生菌专项整治、东北油豆专项检查、疫苗专项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检查、疫苗存储运输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中药饮片专项检查、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专项整治行动、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过桥米线专项检查、“十年禁渔”专项行动、电动自行车标准及质量专项检查、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等执法检查。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3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16〕21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2019年10月制定并印发《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1年持续推进“三项制度”落实,每月均按照市司法局要求按时上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情况汇总表、执法案件全过程记录情况汇总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汇总表。2021年我局共有2个一般程序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案卷、2个行政许可案卷被昆明市司法局抽取进行案卷评查,评查结果已反馈,结果均为优秀。共抽取20个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由我局组织进行内部评查,结果均为优秀。2021年12月6日,我局107人(持证轮训27人、申报新证8人)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律知识轮训班。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制定工作已完成;按要求落实推行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并在我局公众号及网站作了公示;截止2021年11月17日,受理投诉举报1764件(其中投诉1363件,举报401件),咨询2400件,处理群众信访件47件、群众来信投诉举报件16件,约谈企业2家、牵头处理群体投诉1件。按市司法局的要求及时上报年度执法统计数据报告等执法监督工作的。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随着营商环境建设的持续推进,安宁市市场监管局对标上海等国内标杆城市,着力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及“推进企业开办全流程便利化”上下功夫,打通开办企业的关键环节,全力破解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促进市场“新陈代谢”。为全力推进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便利化改革。通过“一窗通”服务平台,整合设立登记、印章制作、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加强信息共享,提高“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的企业开办服务能力,形成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社等部门涉企数据交互机制,为各业务部门内部简化审查、提速审批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做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医保登记“一窗受理、同步办理;通过营业执照自助打印机的成功安装,实现了企业互联网申报与自助打印营业执照无缝衔接,真正实现了企业登记“一门一窗一次”办理,即企业网上申报一旦通过,便可选择距离最近的网点打印营业执照。年内,未出现规范性文件被撤销或责令修改的情况。依法积极支持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财政、审计等监督发现存在重大问题。年内,我局有1个案件移送公安:董国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21年7月29日将该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安宁市公安局,2021年8月2日,市公安局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侦查。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2021年1月—12月14日,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257件,没收违法所得共计45035.9元,罚款金额共计1683329元。其中,查处食品案件136件,药品医疗械案件6件,工商案件(包含烟草案件)62件,质监案件13件,特种设备案件2件,计量案件9件,反不正当竞争案件3件。257个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已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全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均经过了法制审核。全年已结案的行政诉讼案件共2件,已按照市司法局要求上报《行政诉讼案件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情况年报表》,部门作为被告出庭应诉率为100%。

  今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的第一年,我局已按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暨“八五”普法任务分工方案》。在我局走廊摆放有法治政府建设亮点工作展板,电梯口悬挂有依法行政的宣传布标。年内,按规定向依法治市办报送信息20余期。通过在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刊载相关法治宣传内容,向社会大众宣传法治知识。根据《安宁市2021年第八届“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工作方案》、《2021年云南滇中新区“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等通知要求,安宁市市场监管局将“12∙4宪法日”宣传活动列为宣传要点,并结合工作实际印制了宪法宣传40×60不干胶海报1000张,要求各科室、市场监管所,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在宪法日当天开展普法活动。根据《安宁市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部门实际,健全领导机制,落实普法责任,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各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的作用,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日以及与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以“4·26知识产权日”、“专利周”、“安全生产宣传月”、“全国质量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禁止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违法加工销售宣传”、“安全用药月”、“药品科技周”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为契机,结合“法律六进”,积极开展系列专题、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协同配合相关部门指导、支持、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运用各类社会媒介刊播普法公益广告,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健全完善学法制度,以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开展普法培训,提高法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以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平台为依托,积极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抓好学法用法的学习和考核工作。发挥监管职能,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做好防控新冠疫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主题党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与群众面对面开展疫情期间法治宣传有关工作。各市场监管所已全部完成疫情期间法治宣传工作:共发放宣传册2000余份,在办公区域或监管单位LED屏滚动循环播放宣传标语200余条、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次、向监管服务工作群推送防疫知识1000余条。

  七、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

  为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对举措,我局于2020制定并实施《安宁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为有效应对食品安全事故,2021年10月21日下午,由安宁市食安办组织开展安宁市2021年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应急演练桌面推演。市食安委副主任张宏斌、市食安办主任、副主任、市纪委监委以及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市疾控中心、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相关酒店等15人参演,近30余人观摩。此次演练从不同角度检验了我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能力,强化了我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锻炼了应急处置队伍,达到了协同共治、规范程序的目的。

  八、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我局将宪法和法律法规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局党委年内集中学法2次,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部门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宪法法律学习2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视频培训会》2次,从9月份开始,每月利用微信小程序开张知纪明规懂法在线学习及测试,全局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已自觉完成在线学习。新进公务员均按程序进行了宪法宣誓。

  将法治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我局制定了安宁市2021年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计划表,按照计划表的内容有序开张工作,目前已完成了计划。1月开展“四下乡”宣传活动,深入活动开展法律、政策、法规宣传活动;2月开展企业质量提升服务活动,走访企业,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提升企业服务和产品质量;3月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围绕年主题,广泛宣传“一法一条例”等消费维权法律法规;4月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在知识产权日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5月开展“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面向广大群众开展计量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6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通过集中培训、现场宣教的主要形式,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宣传;7月开展企业质量提升服务活动,走访企业,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提升企业服务和产品质量;8月开展“五进”活动,对保健食品“五进”活动进行宣传和培训;9月开展“质量月”“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面向广大群众开展“质量月”“药品安全知识”知识宣传;10月开展“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向农户发放消费维权相关宣传资料,指导农户进行真假商品鉴别,进一步普及购买农资及日用商品的注意事项;11月开展农村客堂集体聚餐厨师培训,对农村客堂集体聚餐厨师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全年对餐饮企业从业者进行从业培训。

  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共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目标责任清单》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了对应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召开了工作任务分解会,对考核指标中涉及的内容分解到各科室。已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年度工作要点,严格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格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2021年度,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所反馈的问题,我局逐一进行了整改,均已整改完毕。

  十、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我局的主要监管职责有:查处违反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备案等工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价格管理和物价监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计量工作;管理监督认证认可工作;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药品监督管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化妆品监督管理;反垄断执法工作;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等,涉及的各类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太广,且法律修改频繁,要求执法人员在履行各项监管职能的同时,对各类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要全且需及时更新,加之执法人员数量不足等原因,导致执法人员执法工作压力较大,业务学习进度明显跟不上监管工作量的需求。

  十一、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稳步推进相关工作,根据监管职责,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开展各类市政府及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安排的各类专项检查,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业务相关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干部职工及监管对象的业务培训,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贡献力量。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6日